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经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及学习宣传,胶州市司法局在2021年1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点宣传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胶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2021年11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和普法宣传工作,调度“蓝马甲”普法志愿服务队,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和责任到位”,确保《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生根,扎实推进我市普法宣传工作新进展、新突破。
(二)加强培训学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1年11月8日,胶州市司法局邀请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机关工作人员及“蓝马甲”普法志愿者进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解读宣讲培训,推动系统内工作人员先学一步、先理解一步,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奠定基础。11月12日,胶州市司法局政治处对机关工作人员及“蓝马甲”普法志愿者进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试卷测试活动,测试平均分为96分,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贯彻落实
“蓝马甲”普法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新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号召群众学习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内容。一方面提醒消费者重视个人信息保护,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浏览带病毒的网站、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在网络空间或遇到需填写个人信息情况时,注意阅读合同、用户协议、隐私保护协议等内容,谨慎填写个人信息;当发现个人信息被违法违规使用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呼吁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自觉规范和约束网络经营行为,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做遵纪守法的良心企业。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市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原文及亮点解读20余条,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宣讲5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80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活动特点和效果】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制定并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其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个人信息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普法培训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迅速精准,及时高效。《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胶州市司法局充分认识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1年9月份,迅速制定贯彻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全市顺利高效贯彻实施。
二是多措并举,增强普法实效。为切实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学习宣传实施,胶州市司法局把《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年度宣传重点内容,多措并举,在全市营造浓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学习氛围。一方面,结合“法治六进”进行宣传;2021年11月开始,组织“蓝马甲”普法服务志愿者先后走进集市、社区、企业、学校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举办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意识。另一方面,开展线上《个人信息保护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等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增强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
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键群体”。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培训,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在全市掀起《个人信息保护法》学习宣传热潮。
四是抓好青少年学法“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充分利用“第一课堂”、成人仪式、社会实践活动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增强青少年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学习宣传。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进一步完善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建好用好法治宣传阵地,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个人信息保护法》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深入推进普法“满视野”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宣传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