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绩溪县长安镇梧川村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绩溪县长安镇梧川村位于长安镇西北部,东有浩寨村南与马道相连,全村有7个自然村,5个村民组,全村1676人,耕地1127.4亩,水田811.2亩,是农林大村,农业产业优势明显。主要有长毛兔、蚕茧、香菇、大棚蔬菜等,同时玩具加工业发展迅速。2008年,在原有养殖基地的基础上加盟了5家农户成立了绩溪县长安镇金发养殖专业合作社。全村人民在村两委的带领下积极投身村组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农民收入不断增长,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农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规章制度建设日趋完善,管理更为民主。

2021年以来,梧川村以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目标,始终把民主法治建设贯穿于乡村建设的日常工作中,通过“四民主一公开”、深化法治教育、坚持依法治村等措施,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提高民众法治意识和整体素质、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努力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梧川村成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所有村委为成员的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制定规划、研究工作、落实措施,把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议程,并由村委会主任、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抓好落实,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制度、村委会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既让村民能够有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又用制度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

(二)完善制度,为创建筑牢民主基石

一是规范村务制度。梧川村委会每年召开村两委会议,从明确每个人的分工,做好责任落实,另外对于村级工程、上级布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就专事召开专题会议,分解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的身上,做到专事专人管理。近几年,梧川村依托信息化管理,贯彻执行“村务联席会议”“村干部每日坐班制度”“村务联签联章”“四民族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此外,梧川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咨询相关部门,借鉴其他先进工作单位的方式,形成梧川村“档案管理”“卫生保洁”“用章管理”“财务支出”等各项村级规章制度,做到事事都有规章,事事遵循制度,让村务工作更加井井有条。

二是加强民主监督。一方面,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在村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尤其是财务支出方面的监督把关,让村集体每一分钱的流向都能做到清清楚楚,有据可查。同时建立村级“监督责任清单”,村监会作用发挥明显,村务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另一方面,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做好三务公开,将村干部分工、联系方式,党员发展,网格化信息,村规民约,工程进展,财务支出、村民决议等内容及时公布,村务开放日等平台,将党务、村务、财务全方位公开,增加群众知晓村级事务的途径,充分保障村民享有知情权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和“一事一议”,通过包括村务人员工资标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困难户认定、浙江省历史文化村创建、监控安装等重要工程表决,有效落实民主决策,群众监督,使村两委的公信力更高。

三是完善村规民约。梧川村现行村规民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去年,经村民多次提议、村支两委成员商议后,决定修改村规民约并成立由村支两委成员、驻村法律顾问、村监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为组员的村规民约修改小组,结合梧川村当前实际和发展定位,对现行的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在咨询长安镇司法所、驻村律师意见后,初步形成村规民约(草稿),提交村支“两委联席会议”和村党员代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村规民约公示1个月后,根据村民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并送驻村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报街道进行审核把关,交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再将审议稿由网格员分到各户,力求使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知晓率100%、入户率100%。

(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夯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基础

一是依托法治宣传阵地,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梧川村三治广场已建设完成,其中法治文化广场位于梧川村村委会旁,占地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法治文化广场设立法治主题区、法治休闲区、文艺表演区等功能区域,分别包含了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主题壁画、宣传展板、法治名言塑雕碑等法治文化内容。通过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有效发挥法治文化广场阵地的教育引导功能,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更好地满足本地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梧川村在认真做好村委会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这些普法阵地坚持不懈抓好村民的法治教育。通过聘请交警、城管、法律专家到村法治学校授课、培训,开展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与现场宣传,定期召集法律志愿者上门服务和宣传法律知识等形式培育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近年来共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十余次,积极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治安处罚法》《渔业法》《道路安全交通法》《民法典》《宪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月更新法治宣传栏内容,将法律法规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刊登交流。

二是积极探索“二老”“二小”参与普法,不断拓宽普法新渠道。把一些热心于村级事务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二老”的余热,让他们参与到对各类矛盾的化解、政策法规的宣传中去;引导在校学生志愿者、年轻村民朋友积极参与帮助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传播、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二小”在关爱困难群体、增强其法律观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依法治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快速发展

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加强治安管理,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保障了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安全,有效降低了治安发案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梧川村多次邀请镇电影队来村放映电影、鼓励村民自发组织邀请戏剧团来村演出,从多方面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特点和效果】

梧川村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治意识,推进和完善了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长安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