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北京市民政局相关工作要求,平谷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活动自2021年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共举办专题培训学习、现场集中宣传等120余场,推送新媒体图文宣传87条,覆盖全区320个社区(村)、48所中小学校以及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新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重点宣传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新未保法‘未’你而来”主题宣传活动。5月29日下午,平谷区民政局联合区检察院、团区委在世纪广场开展“新未保法‘未’你而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法律咨询台,摆放了展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宣传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内容,对新增、扩增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等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做耐心细致地解答。检察官们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孩子们讲解学校保护、校园欺凌的正确处理方法。
二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进校园”活动。“六一”儿童节期间,区民政局与区检察院先后走进平谷区一小、平谷区八小、夏各庄小学等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检察官向同学们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几大变化,针对预防性侵、强制报告制度、监护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现场耐心解答师生提出的法律问题及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帮助学生远离违法犯罪,激发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全区48名法治副校长纷纷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法治讲座和法治主题班会,重点介绍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师生法治意识。
三是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进村居”活动。各司法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职能优势,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47场,张贴《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折页320份,并结合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现场播放典型案例视频,以案说法,以法论事,让广大群众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村居律师面向青少年学生举办法治知识讲座,引导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儿童主任深入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家中,向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家庭监护责任,督促监护人增强责任意识,用心陪伴,履行监护职责。
四是组织全区儿童督导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工作职责,指导全区儿童督导员学习儿童福利和保护相关政策,用发生在身边的鲜活、真实的典型事例,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提升基层儿童队伍对儿童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技能。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多部门联动,壮大宣传队伍。区民政局联合团区委、区检察院、区教委、18个乡镇街道等多家单位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民政局积极组织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区级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集中开展现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关心的问题,共同推进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实施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是多渠道普法,丰富宣传内容。各单位创新宣传方式,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电视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印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和读本20000份,张贴宣传海报320张,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三是多层次普法,扩大宣传受众面。全区共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等活动120余场,受教育近20000人,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依法维权意识,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意识以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