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靖江“四民联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2021年以来,靖江紧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市村(社区)探索推出了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判的“四民联动”治理模式,在村(社区)治理领域实现了“为民做主”向 “由民做主”的转变,加速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村(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进程。

【任务措施】

一是民事民提。探索形成“联村包户”社情民意征集工作机制,街镇干部挂钩联系村(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长、党员先锋和新乡贤代表等蹲点网格,全面推广《民情日记》,每周QQ微信联络网格居民进行“微互动”,每月定期入户走访开展“微访问”。“微访问”做到“六必访”(困难群众必访,重点上访对象必访,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必访,零就业家庭必访,创业人员必访,特殊人群及社区服刑人员必访),每季度依托“群众说事会”“网格党员联席会”“乡贤堂”“楼栋长例会”等平台,组织村(居)民代表对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处置、重大发展规划、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定修订、扶贫救助对象评定、村(居)公益项目经费筹集等事关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形成村(居)民需求动态台账,筛选出村(居)重大事项议题。

二是民事民议。在全市121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立了村(居)民议事恳谈和多方协商机制。“民事民提”环节形成的村(社区)重大事项议题和初步方案,提请村(居)务联席会议审议后,由村(居)委制作季度“民事民议”工作清单并向村(居)民公布。在操作中明确“五议五不议”的议事范畴,“五议”包括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共设施建设、拆迁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村(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困难问题;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村(社区)的落实;村(社区)党群专项经费、集体资产资金安排使用;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其他事项。“五不议”包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事项;上级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的事项;常规例行工作已有明确规范的事项;有失公平公正及明显带有歧视性的事项,以及属于个体矛盾的事项。“民事民议”中采取“一题一议”方式,由村(居)两委根据议题内容,临时邀请街镇党政办、司法所、民政科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专业人士组成“议事陪审团”,现场对议事内容审查,为议事事项提供政策理论依据。同时,通过举办村(居)民代表“听证会”、党员代表“主题党日+阳光议事”“幸福圆桌会”等方式,对议题所涉事项进行“民主审事”,并提出“议事意见”,最终将符合条件的事项提交村(居)民大会表决。

三是民事民办。在村(社区)构建“一线一箱”“三管家四队伍”的村(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民事民办链条。“一线”即开通一条24小时服务热线;“一箱”即设立村(社区)书记信箱。深度挖掘村(居)民骨干力量,培育家庭、楼门、村落的三级管家,分级分层满足村(居)民需求。发动村(社区)党员组建“民困民帮”工作队,定期深入群众家中,解决老百姓个性化需求,先后推出针对贫困户的稳定脱贫计划,针对留守儿童的“春泥行动”,针对大学生创业者的“公共法律服务创业指引”,以及针对老年人尤其是孤寡老人的“法护夕阳”活动等。发动村(社区)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组建“民纷民解”工作队,及时摸排辖区矛盾纠纷动态信息,主动上门调解处置,探索打造党员先锋调解、能人调解、“有事好商量”、“靖无讼”等工作品牌,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实施村(社区)“育好法律明白人 办实法律明白事”工程,推动村(居)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降低纠纷发生率。发动“五老”、新乡贤组建“民贤民宣”工作队,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榜样、身边好人、守法模范等先进典型。发动村(社区)青壮年劳动力组建“民安民保”工作队,开展“我为大家守今天,大家为我守一年”群防群治活动,坚持每晚开展夜间巡逻。

四是民事民判。在全市村(社区)严格落实三务公开机制,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间,确定每月20日为“集中公开日”,单项工作在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探索推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题承诺”“上级党组织评、党员群众评”“考实干、考实绩”的“一诺双评双考”制度,每年底或重大项目完成后,由所在街镇党委政府组织党员、村(居)民代表就“两委”班子工作、重大事项执行进度、账目等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村(社区)“两委”成员绩效奖励挂钩,并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对评议中指出的问题或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由街镇党委政府督办,村(社区)“两委”限期整改。在一些村改居的社区,试点推出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外聘专家委员会的“四方联动”机制,社区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和外聘专家委员会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兑现承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考核评价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会同民政、房管等部门,每年组织居民代表对“四方联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社区“两委”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特点和效果】

一是实现了村(社区)治理人人有责。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判的“四民联动”模式,充分释放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大、先锋作用强的优势,打造出村(社区)大事“提、议、办、评”的闭环链条,把党领导贯穿到了基层依法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了村(社区)治理的全流程、全环节,民事民提实现了问需、问计于民,民事民议实现了问政、问智于民,民事民办实现了聚心、聚力于民,而民事民判则实现了群众事、群众评、群众判,使每个村(居)民都成为了村(社区)治理发展的见证者、开创者和建设者。

二是实现了村(社区)治理人人尽责。村(社区)治理需要每个村(居)民的奋发努力和主动作为。通过开展“四民联动”,在村(居)民中间,选任了家庭、楼门、村落的三级管家,组建了“民困民帮”“民纷民解”和“民贤民宣”三大工作队伍,以“项目式”“岗位式”的参与方式实现了群众事、群众管、群众做,在村(社区)范围内形成了村(居)民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协同、多元共治的良性互动,为建设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实现了村(社区)治理人人享有。“四民联动”在机制建设层面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民事民议让村(社区)群众讨论、表决、确定哪些才是“村(社区)大事”,民事民判通过“一诺双评双考”和“四方联动”机制,将群众评判意见与组织考评、治理绩效、评先评优相融合,从而让全体村(居)民都能享受到社区公共服务的便利,让每一位村(居)民都能体会到主人翁归属感,人人都能共建、共享、共议、共评村(社区)治理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