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减证便民”决策部署,以实施“0证明城市”改革为抓手,着力破解各类奇葩证明、无谓证明、循环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问题,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
2021年制定《泸州市创建“0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域推进证明事项改革工作,实现全市44个市级部门、7个区县、6个园区、144个乡镇(街道)和1642个村(社区)全覆盖。以直接取消、数据共享、部门协查、当事人告知承诺、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的方式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证明材料的提交问题,真正由“群众跑”变为“部门找”。全市共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索要的证明事项6923项,全面实现证明事项“0保留”的目标,预计全年可为办事群众减少各类证明材料150万份。
【任务措施】
(一)“三个步骤”实现全市全域“0证明”。坚持“四问、四听、四审、一公开”的工作思路,对市、县(区)两级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理。一是“三方源头”同步清理。以审批机构索要方、办事群众提供方、证明材料开具方为清理源头,国家部(委)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为参考依据,通过比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等“三清单一指南”,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二是“两级部门”同步取消。根据“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代替取消”原则,在市县两级(含园区)同步建立证明事项取消清单。截至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区均已形成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共取消证明事项6923项。构建“双向比对+样板引领”清理模式,由市级部门同步清理区县级事项,选定江阳区率先清理编制清理模板,给其他县区及其部门提供对比参考,夯实县(区)证明事项清理取消工作。各县(区)共清理证明材料5974项。三是“五种方式”全面替代。通过“直接取消、当事人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五种方式全面替代证明材料。对“法无规定”的实行“直接取消”;对风险可控的证明材料实行“当事人告知承诺”;对涉及人身关系、重大财产处置、具有安全生产经营风险、财政资金使用等事项,通过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等方式让行政机关代替群众跑路提供证明材料。就市本级公布取消的949项证明事项中,直接取消124项、占13.1%,当事人告知承诺450项、占47.4% ,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375项、占39.5%。
(二)“三个方向”拓展延伸扩面增效。拓展延伸证明事项清理领域,全面实现市域内公共服务事项索要证明材料为“0”。一是向公共企事业单位拓展延伸。将涉及面广、同群众关系密切的医院、学校、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行业纳入证明事项清理范围。已取消群众办理“燃气阶梯价格补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办理”等公共服务事项中各项证明22项。二是向司法公证领域拓展延伸。市本级共取消公证机构依据《公证法》收取的证明材料57项,预计每年减少证明材料1.1万件次,减少群众跑路3万余次。个别区县将政法机关司法领域纳入清理,江阳区政法委已宣布取消司法救助专项基金领取需要开具的系列证明材料。三是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拓展延伸。将全市144个乡镇(街道)和1642个村(社区)纳入证明事项改革范围,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具证明材料的,由相关审批单位自行调查核实替代当事人提供,真正实现办事群众证明材料提交“零跑腿”。
(三)“三项机制”强化监管推进共享协助。系统集成“0证明城市”创建成果,强化证明材料取消后的风险管控,形成协同高效、运行规范的办事流程。一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出台《泸州市“0证明城市”实施办法(试行)》和《泸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泸州市“0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工作规则》《泸州市“0证明城市”投诉举报办法》等系列配套措施,形成“1+3”长效监管机制。着力行政管理难点堵点,全市建立民政、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间协查机制27个,编制《协查单》《协查反馈单》69个、告知承诺书文本146个,修改办事指南900余个,实现证明事项取消后办事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设置“0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发挥受理举报投诉和服务引导功能,推进证明事项处理便捷化。二是加快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破除部门隔阂,用“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加快推进“0证明城市”数据支撑平台建设。创新研发数据共享系统和证明核查系统,建成后将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大数据系统,打通部门之间信息“孤岛”。重点领域实现“点对点”信息共享,泸州市公安机关已率先与保险机构、医疗机构、税务机构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所需的体检证明、保险证明以及车辆购置税证明材料的联网核查。三是健全社会信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社会信用信息在“0证明城市”创建中的激励约束作用,以“信用+监管”的手段,将申请人的承诺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情况严重达到失信联合惩戒条件的,依法依规在相关领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特点和效果】
一是便民利民成效凸显。全市已清理取消的证明材料涉及社会保障、治安管理、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道路运输、婚姻关系等多个领域。证明事项取消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全程“无证明”,不仅提高审批机构办事效率,也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自运行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减少索要证明材料20.32万份,其中就业服务事项中减少群众盖章21.64万个、少跑路19.05万次、少填表2.9万张;全市民政系统减少索要证明材料11.45万余份,在审批困难生活救助补助事项中,减少索要证明材料11.23万份,困难群众只需书面承诺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即可,由行政机关对真实性予以核查,群众不用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是基层减负成效凸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从源头上解决困扰基层的“万能章”问题,实现为基层减负增效。通过证明事项改革,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再向群众开具、索取证明材料。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共清理取消证明材料168项,切实为基层组织工作减负,为群众办事提效增速。
三是宣传引导成效凸显。通过创建,泸州市“0证明城市”改革工作入选“2019年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做法”,相关做法和成效被《廉政瞭望》《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以及省政府《四川省政务晨讯》《要情专报》等多方刊载报道,其中获得时任常务副省长王宁作出的重要批示,对泸州市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此外,泸州市还通过微信微博、人民网、今日头条、川江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刊发工作信息20余篇,大力宣传“0证明城市”改革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