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延安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案例

2021年,延安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提升了村干部、村民的法治素养,促进了农村治理法治化建设,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是前提

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努力让法治基因深植农村基层。一是任务明确化,夯实“普法责任制”。全市机构改革后,市委新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各成员单位的普法责任。各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普法节点、农村大集和执法过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宣传的触角不断延伸,受众日益增加。二是学法常态化,培育“法治副主任”。围绕农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法规,采取新媒体“快乐普法”、农村文化课堂、法治教育活动等形式,不定期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开展法律培训,培育了一批法治副主任。三是活动精准化,培育“法律明白人”。利用法律咨询会、法治报告会、法治文艺巡演等活动,结合群众关注关心的民生热点,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培育了一批法律明白人。四是阵地品牌化,构筑“法治风景线”。大力实施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突出法治乡村文化特色,全市各村(社区)普遍建成了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形成了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

(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

以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全力打造覆盖乡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组织512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与村(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市121个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178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挂牌运行,落实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络员制度,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全覆盖。建成以网站、微信、触摸屏为媒介,涵盖市、县、乡、村四级的“12348”延安法网,全市208个法律服务机构,768名法律服务人员全部注册,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农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创建是根本

延安市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探索发展“两说一联”等新鲜经验,“四民主、两公开”广泛推行,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农村自治组织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村级组织和村民发挥主体作用的自治新局面。

(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化解矛盾纠纷是重点

注重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70%的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和50%的村调委会实现了“五有”“六统一”“六落实”标准,涌现出了“张虎森调解室”“登明调解室”“九平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2018年以来,全市农村(社区)调委会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7417件,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全市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是关键

通过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创新形成了“一村三个人、一户三张卡”的“两个三”工作法,紧紧抓住普法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准确把握“谁来干”和“怎么干”的核心问题,打出了农村(社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组合拳”,补齐了农村(社区)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短板。

【特点和效果】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做法,延安市以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民主法治村创建为重点,以“两个三”工作法为载体,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工作方法,为建设法治乡村、法治延安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收到了良好的治理成效。目前,全市有14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3个,有力带动提升了全市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