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董寺村位于洛宁县兴华镇政府西4.4公里处,村域面积约5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小组,220户835人,耕地1385亩。现有党员18名,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班子健全。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要求,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载体,建立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任务措施】
(一)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董寺村“两委”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统筹兼顾,将创建活动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创建服务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民主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计划,落实法治创建工作责任,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会议和代表会议有效发挥作用,保证民主法治工作健康有序进展。
(二)健全民主、公开制度并认真执行。
董寺村选强配齐班子队伍,借村两委换届的契机,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级组织工作,自下而上推选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董寺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改造,为党员群众学习活动培训服务,定期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邀请乡村治理等方面专家授课。修订《董寺村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了“四会”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决策程序规范、记录完整,决策过程和结果及时依法公开,村“两委”遵守各项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村“两委”建立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民主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依法落实各类报告和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定期民主评比、民主评议、表彰各类先进。
(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便捷高效。
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学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摆放普法宣传资料、悬挂法治宣传标语、设置法治宣传栏等,积极推动“法律进农村”,依法依章服务管理。建成董寺村法治文化广场,董寺村“法治路”,在路两侧设置法治宣传内容;董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联系点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工作记录;明确法律顾问、村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1名,建立董寺村法治学校和村干部学法制度,对授课人员、时间、内容进行明确并对照落实;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董寺村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治讲堂;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董寺村开展“扶贫扶志暨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宪法》《法进农村》和扫黑除恶知识手册等;确定并培养10名“法律明白人”,参加人员记学法笔记,通过上法治课、法律常识培训、人民调解实践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董寺村图书室法律专柜、法律图书。建立董寺村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由法律顾问、“四官”服务队、董寺村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和群众加入;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司法公证等人员开展集中送法到村活动。推广“洛宁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董寺村100人关注该公众号。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组织董寺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法律明白人到法院法庭旁听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学习;董寺村评选尊法守法“示范户”6户,开展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四)加强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创建平安董寺。
建立综治中心,完善综治调解组织,开展入户走访法律服务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探索形成董寺村“打治建”综合治理经验。董寺村确定巡逻队员每天巡防,配备监控设备探头,加强对“枫桥经验”的学习宣传运用,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落实“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社会调解效果,社会治理有效实现新格局,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化解,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点和效果】
董寺村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整体班子强、环境美、民风正、治安好,助力村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党建引领,创建带动,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推进项目落实。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党员主题活动日、说事评理机制、红白理事会、创建例会等长效机制,广泛动员村民参与“村庄清洁日”“五星级文明户”“法律大讲堂”等活动,定期开展法治、文明宣讲、“快乐星期天”“好媳妇 好婆婆”、脱贫致富带头人、遵法守法示范户、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等实践活动,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并进,带来了董寺村新的面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