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芒康县木许乡木许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案例

木许乡木许村位于芒康县南部,距县城140公里,全村幅员面积128.04平方公里。辖4个村民组,1041户,3004人,境内有汉族、藏族、苗族、布依族等多个少数民族,全村现有党员152名,有耕地面积1062.34亩,主要以种植业为主,有机农业发展初具规模。境内有丰富的铜、铁、石灰石等矿产资源。被评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根据司法部、民政部的要求,紧密结合本村实际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村委会及其下属的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把法治宣传、依法治理与村级服务有机结合,依法治村水平得到了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木许村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成立了木许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把依法治村工作列入村两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制订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方案和责任制,在村、组、户之间建立共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网络,村干包片、包组,组干包户,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开办法治课堂,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村民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村民掌握和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木许村还完善依法治村的其他配套组织建设,抓好村安委会、治保会、调解小组、帮教小组、治安联防队建设,加强其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保证依法治村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为了让村、组干部在广大群众中能起到表率作用,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自已以身作则,要求村民组长及党员在生产生活中做好表率,带动群众积极学习,积极实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依法办事等,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机制,推进民主建设规范化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才能使民主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实践中,在民主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村民选举法律法规,推进民主选举。紧紧围绕“四议两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保证了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选举出充分体现民意的班子领导,选举无非法剥夺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无暴力、威胁、贿选、欺骗、伪造选票等来严重破坏选举的行为,为全村的民主管理和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完善村民议事和党员议事制度,推进决策民主。建立和健全了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做到了凡是村里的重大问题,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坚决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多数村民的意见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激发了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保证了经济发展建设中的社会稳定。三是不断扩大村务党务公开,推进民主监督。按照村务党务公开的要求,对日常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重大事项专题公开,阶段性事项随时公开,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内容上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对群众关心的优抚资金发放、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公开,使村干部各项管理行为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并建立和落实了村干部分工负责、干部值班、财务管理、村干部廉政承诺等项制度,增强了村两委班子的服务功能,实现了村干清白、群众明白的目标。 

(三)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和村民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木许村始终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村的基础长期性工作,提高村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和村民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农村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创建法治示范村的重点工作。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计划。建立了普法教育网络,做到了村有一所治制学校,一个法治专栏,配备了一套法律图书和报刊,组建了一支法治宣传队伍。通过举办法治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创办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向村民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农村土地承包、民法典、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自2016年以来,木许村共举办学法培训班21次,深入各自然村、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场次,受教育群众、僧尼、学生3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余幅,创办法治宣传栏14期。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是为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普法与平安建设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村内治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得到帮教无再犯罪和违犯监管规定被收监的情况发生。近年来,木许村积极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做法,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充动调动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组长、双联户的作用,坚持矛盾不上交、及时就地化解。截止目共调解纠纷56件,调解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为100%,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该事件发生,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常住人口重大刑事犯罪,村辖区内治安良好,平安村创建显成效,为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奠定了基础。        

【特点和效果】

木许村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完善了村规民约,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做到村民议事民主化、财务管理规范化、村民事务公开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充分调动了该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维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