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走进国门商务区国门一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为常态化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增强企业管理、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2020年10月14日,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前往国门商务区国门一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娟以“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向入驻的80余家企业代表进行了专题讲座。

【重点宣传内容】

1.企业在经营中如何防范职务侵占发生?

答:职务侵占是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要制定合理完善的人员管理、培训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其责任心,定期检查账目及资金往来,加强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审计等工作。

2.什么是“套路贷”?

答:“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3.常见电信诈骗有哪些?

答: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电信诈骗案件主要有两类:仿冒身份欺诈和活动类诈骗。具体表现形式有:一是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假冒领导身份以推销书籍、急需用钱等为由,让被害人先支付钱款到指定银行账户;二是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被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三是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被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其将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四是“猜猜我是谁”,犯罪分子打电话或者用微信等聊天工具联系被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被害人借钱,一些被害人没有经过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五是发布虚假爱心传递,犯罪分子将虚假的寻人、扶贫网贴以“爱心传递”的方式发布在网络上,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际上网文内所留的联系方式为诈骗电话;六是“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平台上,套取足够个人信息后,以获奖需缴纳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4.我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答: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共1260条。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基本制度,确立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具体制度,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也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突出对检察职能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本次宣讲活动注重对检察机关及部门职能的宣传,增进了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检察工作的认识,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企业的联系,有利于畅通案件来源渠道,促进检企之间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发挥检察护航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是坚持“以需定宣”,提升普法服务的精准度。为确保“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活动长效有序进行,我院与区商委建立了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在活动开展前通过商委集中听取商务楼宇各单位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搜集案例、准备授课材料,为受众提供更高品质的检察产品,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