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青岛市即墨区在“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以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载体,不断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即墨区加快突破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示范片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乡村水平。一是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印发《即墨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部门具体普法“责任田”,大力推进各有关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展责任制内涵外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等管理、服务、用工领域的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六进”等为依托,广泛宣传房屋产权、赡养继承、婚姻家庭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大力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全民普法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常态化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在原有村级广场和景区植入主题法治雕塑、法治景观墙、地景标语等法治元素,打造一批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在全区17个镇街打造了21处法治文化一条街。完善法治大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涌现出通济街道南龙湾村、龙泉街道柳林村、鳌山卫街道鳌角石村等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村,法治文化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二)细化多元纠纷化解,夯实法治乡村基础。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行政调解,加强各类调解的衔接联动,积极推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调解组织法治化,发展“枫桥经验”的即墨实践,镇街、村居调解组织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制度、业务、队伍规范运行,全区建成17个镇街调委会、1112个村居调委会。二是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化解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基础平台作用,开展入门法治宣传,及时发现村民矛盾纠纷;依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等队伍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群众提供法治和谐的生活环境,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打造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即墨区司法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创特色”的要求,以打造品牌团队,形成骨干力量,提高基层矛盾调处水平为着力点,在全区打造了“老张调解工作室”“徐徐道来调解工作室”等10个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蓝村街道司法所所长陈世省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助推法治乡村建设。一是推动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升级。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服务评价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中心日常工作顺畅有序,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创新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模式,建成规范化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3个。二是全面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整合律师资源,为全区132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无偿提供法律帮助,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分片开展培训,通过述职、交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进工作职责、服务流程、行为规范等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法律顾问积极地协助村干部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并在涉法问题的处理中不断强化村干部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助力村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一村一法律顾问”线上平台,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整合多方资源,在即墨政务网推出法律援助网上受理平台,建立微信即时服务等,有效打破部门壁垒,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线上高效服务。依托公共法律“一站式”服务,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法治乡村效能。一是建立完善专业普法队伍。完善即墨区普法讲师团,由52名专家学者组成,集合了即墨区优秀的法学教育、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专业人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围绕群众需求提供“订单式”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成立由26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区民法典讲师团,举办线下线上专题普法活动200余场次。成立即墨妇联系统普法讲师团、“美丽即墨”环保志愿者宣讲团、“墨检护航”法治宣讲团等多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二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2020年,在全区启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全区17个镇街共组织专题培训191场次,培训3597人次,正在培养的“法律明白人”1032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 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即墨区深耕法治文化,打造一批特色普法宣传品牌,法院系统“法佑青春 共筑明天”心灵港湾,农业系统“砺剑护农”,食药系统“风雷行动”,城建系统“红色驿站”,龙山街道“小谢普法”,元衡律师事务所“元衡说法”等普法品牌在区内叫响,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和社会反响。
【特点和效果】
一是即墨区大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政府出资聘请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2076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487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84起。创新发展“1+2+N”矛纠纷化解机制(每个社区设立1个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配置2名法律顾问,成立N个调解小组),进一步下沉调解资源,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
二是积极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起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构建起“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法律咨询体系,简单的法律问题“法律明白人”就能帮助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由社区法律顾问专业解答,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解决身边问题 。
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村)社区普遍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村民对村务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基层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选举民主规范、决策民主科学、管理民主依法、办事民主公开、社会治安良好、乡风文明有序、群众满意度高”的目标,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壁垒。目前全区已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荣获 “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