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被查处案以案释法

2020年3月至4月期间,中山市个别代理机构、公司、个人恶意申请、违法代理“火神山”“雷神山”等与疫情防控相关商标注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现场检查,发现两商标代理机构均现场供认曾为他人代办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业务,执法人员通过要求代办机构提供材料,掌握了抢注涉案商标的申请人信息,对通过位于中山的商标申请代理机构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两名自然人、代办抢注业务的两机构、代办上述涉案业务的直接责任人予以立案调查。此后,该局又锁定应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管理的抢注申请人三例,并对上述三例申请人立案调查,三者均为注册地位于中山的公司,代办抢注业务的代办公司位于中山市辖区外。系列案总立案数量达到九宗。

【调查与处理】

经查明:涉案的商标代办机构及直接责任人于2020年2月疫情期间接受委托,代理申请注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涉案商标的申请人于疫情期间委托他人申请注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火神山”“雷神山”商标。上述九宗案件于2020年3-4月被该局先后查获。

鉴于鉴于当事人均向该局提交了涉案商标的《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复印件,证明其已自行改正涉案违法行为,故不再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建议。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幅度,经综合考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行为均作适当处罚。

抢注涉案商标的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涉案申请人均作如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1000元。

抢注涉案商标的代理机构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涉案代理机构均作如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10000元。并对涉案代理机构的直接责任人作如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5000元。

【法律分析】

(一)代办涉案商标抢注业务的代办机构从事商标代理服务至今均有多年时间,知悉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相关行业知识,且考虑在疫情防控期间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被全国媒体广泛宣传,“火神山”“雷神山”作为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了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当事人及申请人了解的情况及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局函《关于转交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信息的函》和《商标注册申请信息表》,当事人于2020年2月疫情期间接受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委托,并为申请人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行为,应视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注册涉案商标属于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火神山”“雷神山”作为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了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涉案业务的抢注代办机构于2020年2月疫情期间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并为申请人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应予以处罚。当事人的业务经办员工作为当事人涉案商标的申请注册代理人,代表申请人通过网络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应认定为涉案商标注册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予以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申请人委托商标代办机构为其代理申请注册“雷神山”“火神山”商标,损害了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依法应予处罚。

【典型意义】

“火神山”“雷神山”是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字号,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和显著性。自2020年1月27日,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于武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就得到了媒体大量报道,成为全社会舆论的焦点,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故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拥有“火神山”“雷神山”字号权的在先权利。同时,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是专门用于接诊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的医院,承载着全国人民对疫情感染人员早日康复的美好祝愿,象征着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坚定决心,其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所以保护“火神山”“雷神山”的范围较一般字号权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