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守正创新、务实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示范窗口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区崂山模式

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的鹏利南华广场项目系香港鹏利南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东盛实业总公司共同投资的综合地产项目,含有商业广场、公寓及社区物业用房等。项目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但自2014年开始,公司内部股东矛盾难以化解,公司经营陷入僵局,部分房屋建成后,无法办理首次登记,导致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未完工,已交付业主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至今已长达8年之久,业主办证诉求十分强烈,多次上访。现鹏利南华投资人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统一的公司意志,自行办理不动产登记存在现实困难,且多数房屋存在抵押与查封,无法直接办理转移登记。为解决购房业主的办证问题,在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崂山区政府担当作为,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成立鹏利南华项目专班,全力推动该项目不动产登记进程,并迅速取得实效,为开创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示范作用。

【任务措施】

崂山区司法局围绕法治崂山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依法治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为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年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崂山区司法局本着法治先行原则,精准施策,全程指导法律顾问研判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精准法律意见,为政府专班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法治护航,保障专班“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

崂山区司法局坚持法治护航,选派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较高的专业律师团队,提出了开创性法律建议,全力辅助专班依法、依规开展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专班做到“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为政府在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中依法行政护航。

政府出面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单位无法完成的工作,如何实现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及时、高效满足群众的办证需要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崂山区司法局指导法律顾问团队深入研究了解项目全过程,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梳理依据、流程、法律文件,综合研判并出具问题产权办证法律指引,为工作专班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重点就政府代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房屋排除强制执行条件等问题提出了合法路径。在区司法局及法律顾问团队的法治护航进程中,工作专班本着法治先行原则,按照设定路径积极推进工作,真正体现“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的理念,保证政府代办不越权,为顺利办理久拖未决的首次登记及上千名业主产权证扫清了障碍。

2022年9月17日,崂山区政府安排金家岭街道办事处代办的首次登记顺利完成。10月27日,首批80户业主顺利办理了房产证。

(二)主动担当,以法护民生,依法解矛盾

鹏利南华项目由于公司股东之间矛盾由来已久,无法调和,导致项目停滞,业主产权证无法办理,百姓积怨已久。今年正值二十大召开之际,处理不好,很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引发信访、缠访、越级上访等问题。为此,项目专班在社区专门设置接待办公室,区司法局指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接待业主,为业主解答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材料,按照专班既定方案,出具明白纸,答疑解惑,指导业主依法依规维权,并向全体业主表明政府主动担当,化解矛盾的决心,使全体业主基本得到安抚。

同时,配合工作专班多次召开股东见面会,针对目前房屋存在查封、抵押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力求实现业主、开发商、债权人各方权利的利益平衡,维护社会稳定。

(三)法律护航,部门联动,为民解忧敢担当

项目办理首次登记及后续为业主办理产权证过程中,涉及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配合,前期因各部门担心存在纠纷和手续不全等问题及法律风险,导致项目相关工作无法推进、久拖不决。针对此问题,区司法局指导法律顾问先后为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和建议,共同研判问题解决路径,为各部门联动开展专班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全面推动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工作的开展,切实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特点和效果】

(一)法治先行,政府有力,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鹏利南华项目预售已近十年,购房者对办理房产证需求迫切,区司法局指导法律顾问团队通过配合项目专班代为办理房产证,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不仅帮助普通购房户实现了安居梦,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为其他存在困境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项目积累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二)全面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民需为导向,坚持法治护航,在推进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进程中,配合专班制定的工作节点及目标,保障政府决策、实施、监督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研究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规定,使政府代为办理不动产产权首次登记于法有据,防范法律风险;同时结合《执行异议与复议规定》《民法典》《破产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为办理转移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支持与法治保障,将政府职能与依法行政全面统一,保证社会、政治、经济效果三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