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夏某某使用抖音账号“小雨影音”在抖音平台上向公众传播的作品是通过下载《庆余年》作品后使用其他软件进行删减的《庆余年》作品片段,结合授权材料及公证书,发现短视频账号片段内容来源于《庆余年》作品且未授予当事人权利和未收到支付费用,截止到案发,未有违法所得。当事人以橱窗带货分红、吸引粉丝获取流量等方式为营利目的,影响作品付费使用的正常商业模式,扰乱市场秩序,造成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调查与处理】
接上级交办,反映“小雨影音”账号删减切条影视剧侵权。前期对案件进行远程勘验取证,发现夏某某使用“小雨影音”账号发布的“张若昀李沁穿越剧”合集内包括58条短视频,播放量达188.7w,该合集可被分享给其他用户,所有视频均可正常播放,播放的内容与权利人提供涉嫌侵权公证录制的视频材料的片段基本一致,通过统计,合集获得点赞个数总计为10062个。在账号首页,显示存在橱窗。点击进入橱窗,发现其中存在39个商品链接,打开部分商品,显示商品可以正常进行购买。
2021年9月6日,经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批准立案调查。2021年9月7日,对当事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并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对已取得的三份远程勘验笔录和远程截屏进行签字确认。夏某某表示没有得到权利人的授权或向权利人进行付费使用,无法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在2021年7月份开始通过橱窗中添加商品的方式来进行营利,但目前暂无收入。2021年9月10日,权利人出具对于“小雨影音”制作侵犯《庆余年》作品合集短视频内容的认定材料。2021年9月13日调查终结。
2021年9月18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洪)文综罚告字〔2021〕2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份,告诉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及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截至2021年9月29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没有提出听证申请。2021年9月29日,当事人接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9月29日,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分析】
1、夏某某通过手机号注册传播删减切条短视频内容的抖音账号,具备主体资格。
2、夏某某通过手机号注册“小雨影音”抖音账号属地在南昌,删减切条的影视剧是国家版权局公布影视的预警名单中的作品,是具有独创性、思想性的作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3、夏某某通过手机号注册“小雨影音”抖音账号传播的58条未经授权“庆余年”电视剧进行删减制作的短视频内容存在大量直接搬运或剪切作品内容的情形,合集短视频主要实质内容是来源于《庆余年》作品,未得到权利人的授权及未支付相关费用且传播的短视频缺少独创性,造成存在替代原作品、侵犯原作品市场的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勘验取证,现场检查、现场勘验进行了拍照、录屏、摄像取证,当事人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核实确认,并对其违法经营行为予以承认,所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6、截止到案发止,无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额。在整个执法过程中夏某某积极配合,提供情况说明表示已经认识错误且及时整改。在告知其存在侵权行为后要求下架,当事人也立即下架整改,及时消除违法行为,避免再扩大影响,减轻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综合上述情况有从轻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典型意义】
网络短视频行业发展迅猛,现有的监管体系如不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特别是针对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监管的能力,那将对著作权的保护及营造健康稳定的版权市场带来极大的破坏力。基于网络的混合短视频具有实时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必须持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整治短视频恶劣侵权行为。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实施为契机,强化网络平台治理,提升网络版权办案能力,落实“剑网行动”,加大短视频版权治理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此案是落实国家版权局及江西版权局开展的“剑网行动2021”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被纳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风暴行动”典型案例。是江西省办理的第一起短视频侵权案件,也是全国第一批办理的短视频侵权行政案件。该案的办理反映江西版权部门对短视频版权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对未经授权将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删减切条、改编合辑制作短视频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为江西省及全国同仁今后办理此类短视频侵权案件提供了“南昌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