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有自身的独特性,该成长阶段是一个人“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但是,由于青少年自身辨别能力差,心理不成熟,法律意识不健全,造成现在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所以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学校是青少年学习的首要来源,家长是学生第一任老师,社会是孩子成长的大阵地。因此,加强学校法治教育、转变家庭教育理念和方式,净化社会环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养孩子健康阳光心态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是新时代对于法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法治建设将开启新的征程。另外,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亦提出要“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华人们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本院司法辖区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新建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法治副校长+法治讲师”的院校共建发展新模式,以建设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实践基地为抓手,打造出“法护校园·典亮未来”特色青少年司法文化标准化建设基地。
【任务措施】
(一)“三教融合”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新建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等原则,秉着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红色教育、法治教育、传统教育。让这群特殊的孩子能像普通孩子一样,一起阅读红色书籍、学习法律知识、扎根传统文化,抛弃过往,畅谈理想。因此每一份涉未成年人的刑事判决书后都附有“三教融合”参考书单,让涉罪未成年人在服刑期间树立正确目标,学习了红色文化,通过重温红色文化,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来坚定理想,传承革命精神;提高了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汲取了文化力量,树立理想信念。通过“三教融合”工作的实施,在他们心中播种爱国的种子,提升他们的道德情操,更培养了他们积极向上的心态。该“三教融合”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判后延伸,促使涉案未成年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其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二)制发“司法建议书”,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健康成长社会环境
新建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分别向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共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在宾馆、旅馆、酒店、网吧内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行为。本院不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办案效果,针对案件审理中反应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书,做到应发尽发,为青少年创造了健康的成长环境。
(三)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截止到2022年7月21日少年法庭向家长们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共计20份,督促家长通过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强化监护意识,妥善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依法切实负担起抚养监护教育职责。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很大的关联,遂向被告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告诫他们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对家庭有很强的依赖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能力和责任意识,能够填补监护监督体系空缺。新建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持续关注其今后的履责情况,走访跟踪,制定长期的指导方案,全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地见效。
(四)线下开展“法护校园·典亮未来”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活动自2022年2月开始,以“法治副校长(法治督学)+法治讲师”的模式开展,以校园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阵地,切实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护校园·典亮未来”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争做守法公民。整个新建区的242个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教学点)及湾里中小学均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该“线下法治讲师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延伸司法保障职能,选择“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把握各个年龄段学生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譬如在一起猥亵儿童罪案件中,发现涉及一小学中有十几名学生被猥亵的情况,便立即与学校联系,携手区妇联开展“预防性侵 护航成长”防性侵专题讲课,并计划在全区全面开展。通过以案释,帮助大学生更好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辨别违法犯罪能力。其中2022年2月18日中国日报网、江西2套都市频道、法治现场、江西政法网、人民资讯等十多家媒体报道:“法护校园典亮未来”暨“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2022年6月1日江西日报视线版头条报道:合力守护“少年的你”。送法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多次被大江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五)开展“线上云课堂”“网络直播课”活动
新建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新颖案例,总结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规律和未成年人心身特征,坚持初心,发掘原创力,设计动漫小新法官,开展“动漫普法微视频”,小新法官上讲台,传播法治好声音,使用卡通形象代言人,形象甜美亲民,法院形象深入人心。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平台进行发布。面向在校师生开展法治教学直播课。其中第一次开展家庭教育网上直播课,在线人数超8000人,点赞两达31万,获得了学生、家长及学校一致好评。
(六)精准帮教
全面倡导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携手同启新航程”回访帮教,走进少管所,帮助犯罪的青少年悔过自新,树立信心和希望;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涉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主动与社区矫正机构、少管所等单位对接,提升帮教实效。促进法治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加深法院与学校之间的相互协作,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七)打造法治教育基地 (正在建设中)
以护航成长,普法先行为出发点,从寓教于物、寓教于案、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四个维度出发,将法律威严、法律知识、法律案例通过艺术和科技融合的形式,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将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直观地呈现出来。
1、寓教于物
通过在基地内设置实物展示,如法槌、天平、法袍等,让参观的青少年可以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提升法治意识,是本次基地的主要目的。对于教育展厅的设计,首先要思考突出地域文化特征、实情,注重司法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学习及生活方式的影响,还需要紧跟历史进程迭代。运用设计美学从历史文化、人文特征、地域文化、空间构建等多维度触发,打造人与物、人与文化、人与历史于空间中深度交融的法治教育展厅。
2、寓教于案
结合法律相关的案例,通过过往的案例陈述和启示,充分发挥案例资源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参观的青少年从中获得警醒,使广大青少年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史明鉴,警钟长鸣”,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及警示作用
3、寓教于乐
在全球化与互联网时代,沉浸式学习法治文化的问题日益显露。在网络世界的掩护下,青少年群体对法治文化的边界感在逐渐弱化与符号化。一个明显的现象,当下年轻人在网上冲浪时,对于网络现象的沉迷与辨别理解,仍旧需要通过再教育的方式加强法律意识的边界感。
4、寓教于行
将法院文化融入辖区各中小学,与新建区242个教学点共建“司法教学实践基地”。让未成年人徜徉在充满文化气息的法庭阅览室,阅览室藏有法律、科技、文学、政史、心理等类型书籍。未成年人可以通过观看着、品味着、畅聊着、学习着充满法律文化的知识素养。以新颖的表现形式,通俗易懂的内容,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法律格言,制成统一标准的宣传版面,悬挂在墙上及走廊显眼处位置,打造出“文化长廊”“文化墙”,努力营造出温馨和谐的未成年人治疗、学习环境,充分发挥法院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的功能和作用。
5、心理“舒缓室”(与高校或社会机构合作)
聘请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提供“坐诊”服务,或者与为未成年人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既最大限度的修复未成年因侵害造成的心理伤痕,也做到判后延伸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同时,可以发挥心理咨询在家事调解中“诊断”、疏导、教育、修复、治疗”等社会功能,通过情、理、法的交融,更好的抚平家事案件中内心的创伤与裂痕,让他们可以以更好的心理状态迎接下一个阶段的人生。
6、家庭教育工作室(与关工委、妇联、共青团合作)
该工作室致力于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由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家长(监护人)、社区(村)等多方共同参与,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对有需要的家庭进行指导,及时发送《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成立未保工作室是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对标“走稳前列、争做标杆”工作目标,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呼吁和吸纳更多的志愿者加入保护未成年人队伍,为护航本院司法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特点和效果】
法治教育,必须从小抓起,新建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结合学生心理认知特点,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的资源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进行创新。让法律真正融入到孩子们的日常生活中,带动法院司法水平和学校法治教学的共同提升,为辖区各大中小学校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将法治基因在未成年人的血脉中永续传承,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播种社会、根植人心,不断擦亮“法护校园·典亮未来”法治建设的新名片,建设出法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新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