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2年5月,苏州市研究制定《苏州市关于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通过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示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苏州作为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八个试点地区之一、江苏唯一一个试点地区,承担着改革探路、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类别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需求,选取四类代表性群体重点实施“四大工程”:领导干部“头雁工程”,筑牢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行政执法人员“中坚工程”,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国家工作人员“赋能工程”,突出完善日常学法培训,培养日常法治意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强基工程”,提升尊法学法整体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任务措施】
(一)紧抓“关键少数”,全面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头雁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必须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为提升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苏州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规定每年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修订《苏州市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明确县处职领导任职前应当参加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在苏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作了专题辅导,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头雁效应”。
(二)紧盯重点领域,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中坚工程”。着眼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启动苏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提供可选择的菜单式课程,组织苏州市级2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电脑和手机、平板等不同设备终端登录平台进行学习培训和在线考核,实现全员学、时时学、处处学。昆山市司法局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校地合作,打造昆山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特点,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学习,在开设行政执法大讲堂、在线学习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模拟演练、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四个方面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推动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紧跟法治实践,全面实施国家普通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赋能工程”。将法治教育纳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和医院行政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初任培训、任职 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增加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内容课程。以落实《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为着力点,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养成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好习惯,提高规则意识、公序意识、责任意识。充分整合资源,结合“海棠花红”先锋阵地、廉政文化 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在图书角、橱窗、走廊等公共空间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四)紧扣法治乡村,全面实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法治素养提升“强基工程”。以法治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为契机,开展精准式培育,进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巩固和提升“两委”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实施“两委”班子成员学法计划制度,明确年度、季度学法任务,开展“两委”班子成员学法轮训,举办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打造乡村法治理论课堂、实境课堂,加强典型说法、以案说法,总结分享基层依法履职办事的经验教训。定期组织开展网上学法测试,巩固“两委”班子成员学法效果。全面落实基层“援法议事”“三治融合”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加快推动形成基层依法治理新格局。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清单制度,按照工作职责、履职效果、述法考评、结果运用等方面设定正负面清单项,提高“两委”班子成员 运用法治工作能力。
【特点和效果】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选取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试点对象,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工作的专门指导性文件,围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测评、完善学法用法平台、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示范带头作用等重点任务,制定“八五”普法期间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在工作方式、抓手和载体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和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统筹力强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体制机制。
二是丰富形式载体,注重实践养成。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法治苏州建设的深厚基础,将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开展学法轮训、以案释法、旁听庭审、实训教育、研学指导等多种活动,各项措施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工作成效。针对不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不同的方式,开展分类化、差异化提升,从提升基础、评价标准、实施方法等重点精准施策,总结提炼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应有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通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的过程中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全社会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