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法治是平衡社会利益、弥合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最有效的方式。推进以法治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基石。
近年来,铜陵市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法治超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各种法律服务,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理智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纷争,做到了矛盾不出乡镇(社区),有力地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任务措施】
(一)搭建平台,配强队伍,让法治力量直达基层
推进“法治超市”规范化建设,加强系统集成,完善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运营机制。一是敞开“店门”。依托乡镇(社区)综治中心,整合信访接待、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处等功能,全市共设立实体化“法治超市”79家,覆盖42个乡镇(大社区)、37个村(居)委会。同步开通服务热线、公布服务清单,组建微信群、印制二维码,实现“法治超市”网上网下一体化推进。二是优选“店员”。乡镇(社区)党委书记挂帅“店长”,协调解决辖区“法治超市”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各乡镇(社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1名律师为法律顾问,法院、检察院选派1-2名法官、检察官,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社区民警”的“店员”队伍,为“法治超市”专业化法律服务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三是完善“店规”。明确市县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各政法单位积极参与,为“法治超市”提供针对性业务指导。四是完善轮岗值班制度,将“店员”身份信息公示上墙,为群众提供涵盖政务、商务、财务、家务等“点餐式”服务清单,深受群众好评。
(二)强化功能,注重实效,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
针对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打造“一站式”法治保障中心。一是打造社情民意“联络站”。设立信访接待岗,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的接待等先期处理工作,成功办理化解80%的初信初访件。二是完善“信访代理快递”机制,由“法治超市”代理居民向信访部门递交信访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三是打造法律服务“供给站”。积极为上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协助办理公证等,累计提供各类服务8万余次。关注老弱病残困等特殊群体,跟踪掌握动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2566件。主动联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帮助免费申办“康宁救助”等民生工程项目,切实让法治温度可触可感。四是打造法律政策“宣传站”。搭建法律书屋,配备各类法律知识读本,在天井湖、鹞山、铜霞等大社区设置大型阅读点,平均藏书量超万册,让法治融入生活、书香哺育人心。坚持“送法上门”,“超市店员”积极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润铜都”等宣讲活动,律师“店员”每月在社区开设法治课程,答疑解惑,释法析理。五是打造矛盾隐患“疏导站”。“超市店员”积极参与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告知、政策解析、释疑解惑,通过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大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的矛盾纠纷化解氛围,与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五老”“金牌调解员”等形成合力,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大量诸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矛盾纠纷被化解在社区和基层,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三)联动融合,同频共振,让法治保障创新延伸
探索“法治超市+”模式,推进“法治超市”与完善市域立法、深化平安建设、护航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一是“法治超市+完善市域立法”。发挥基层民情“前哨站”作用,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文明养犬、室内装修等问题,开展一线调研、问卷调查,征集群众意见,积极参与立法咨询论证会,有力推动了《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法规草案)》《铜陵市城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的制定出台。二是“法治超市+深化平安建设”。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违法犯罪,发挥与群众近在咫尺的地理优势,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等工作,通过“警格+网格滴灌式”案例讲解、法理分析,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骗识骗能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是“法治超市+护航企业发展”。积极拓展法治保障惠及范围,开展“进百企送服务”活动,为215家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举办企业代表座谈会17场次,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依法维护“枞阳媒鸭”商标权,入选全国“商标富农和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十大典型案例”,着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
【特点和效果】
2017年实施“法治超市”项目以来,全市已建成乡镇(社区)“法治超市”79家,累计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8万多个、调处矛盾纠纷3万余件,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铜陵市“法治超市”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省级10多家主要媒体报道,并刊登在中央政法委2022年《政法动态》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