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活动

为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丁青县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弘扬民族团结,共建法治丁青”工作思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并以法治为基石,通过多种举措,有效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性,为构建和谐丁青奠定了坚实基础。

【任务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创建活动工作基础。丁青县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秉持“重在平时、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坚持将民族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注重专题会议部署,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  

(二)立足部门职能,凝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以共创共建为抓手,将创建活动与法治创建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等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主导、政府负责、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全覆盖。

(三)注重学习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实全县干部普法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同时,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进一步找准普法宣传教育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坚持“三个离不开”、增进“五个认同”。

(四)坚持普治并举,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县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民族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氛围,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结合丁青特色文化和习俗风尚,深入各乡(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针对党员、群众、僧尼、学生等不同群体分类施教、做好滴灌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法治观念。同时,宣传部、文化局、教育局、宗教局等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列入重点宣传教育内容,在内涵上不断丰富,外延上不断拓展,结合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以及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和模范事迹,努力营造人人了解、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注重纠纷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当前开展的“千名干部进千村、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丁青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立足实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和信息搜集工作,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准确把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做好严防各类矛盾纠纷发生,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创新宣传载体,让法律服务更“贴心”。丁青县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载体,注重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公众号,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看到每日推送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增强群众学法意识,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宣传栏、横幅、制作专题宣传栏和各单位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法治氛围。

【特点和效果】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夯实了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在全县营造民族大团结、社会大发展的浓厚氛围,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反对分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各民族相互团结,共创和谐,同心同德,共建小康的坚定决心,为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事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在全县上下绘就出民族团结进步、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