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探索开展了农村学法用法教育,通过打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阵地,促进农民群众提升法治素养,改善乡村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八五”普法以来,青岛市城阳区以创建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契机,选取区内乡村特点鲜明、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突出的农村作为重点打造普法宣传示范阵地,通过设置法治宣传长廊、图书角,打造普法主题公园,绘制普法主体涂鸦墙等多种形式,先后完成惜福镇街道书院村、夏庄街道上山色峪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阵地的打造工作,为辖区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积极打造农村普法示范点

【重点宣传内容】

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基层社区特别是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与德治相融合促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城阳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每年选取一个基层农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重点打造对象,先后对惜福镇街道书院村、夏庄街道上山色峪村进行了主题法治文化阵地的设计和打造。完成后的书院村设有两处法治文化阵地,分别是普法图书角和法治文化公园;上山色峪村设有三处法治文化阵地,分别是普法宣传涂鸦墙、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

城阳区“八五”普法规划载明,要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在全区创建一批社区“法德共进”示范点、社区“法律之家”等,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结合规划要求城阳区司法局放眼全区,从村居文化、依法治理、发展前景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按照“自主申请+两级评审”的思路,坚持每年打造一处村级法治文化精品阵地,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择优选取打造,突出各自特色。城阳区司法局选取的书院村位于东汉“康成书院”旧址以北,是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儒家学者、经学家郑玄从老家高密来到不其山之南(今铁骑山),筑庐讲学,授徒注经,并带领着弟子们演习周礼的旧址,具有良好的中华文化底蕴。夏庄街道上山色峪村位于崂山水库上游,依托“齐鲁樱桃第一谷”自然资源优势,成立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采摘示范园,持续打造“山色峪樱桃山会”岛城旅游品牌,创建省级中华蜜蜂保种场,打造民俗客栈,是青岛市著名的近郊休闲地。区司法局在两个各具特色的农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题阵地打造,是对地方特色文化和法治文化融合发展的一次创新尝试。

二是创新挖掘宣传,突出普法亮点。结合书院村“康城书院”旧址的历史背景,在书院村的示范点打造中注重强调“书”的元素。首先在村文明实践中心设置了约为25平方米的法治专门图书角,精选具有法律元素的普法类图书和法律专业典籍,按照少年法治读物、专业法治读物、中老年法治读物的基本分类摆放,图书角配有专人管理,对读物的借阅和使用进行登记,定期维护,为村民和游客提供了查阅法律资料、借阅法律图书的专门场所。结合上山色峪村“樱桃山会”“中华蜜蜂保种场”的地缘优势,邀请国内知名涂鸦艺术创作团队,在上山色峪村沿河主干道上制作了一处面积约320平方米的普法主题涂鸦墙,将樱桃、蜜蜂村居特色文化与法治宣传标语进行结合,为村民、游客等人群提供了一处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点,采用年轻人喜爱的涂鸦形式普法且制作超大面积的原创普法涂鸦作品,在全国尚属首例。

三是利用基础元素,突出融合理念。城阳区普法紧跟时代发展,将传统的制作展板展牌升级为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一条街等与群众生活更为密切的展现形式。夏庄街道上山色峪村在原有的休闲木质长廊基础上,设置普法宣传口号、以案释法案例和法治对联等,将休闲长廊改造成为集休闲与学习法治文化、了解法律知识于一体的村民活动场所。书院社区在原有的村民运动小公园基础上,设置“中华法文化”、“五年普法规划”、“以案释法”等主题宣传展板,将普法宣传与村民健身休闲合二为一,起到了“1+1>2”的效果。

【活动特点和效果】

青岛市城阳区注重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并整合升级现有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将普法宣传与当地文化特色相结合,采用群众欢迎度高、易于接受的形式,坚持每年打造一处村级精品法治宣传阵地。同时,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相关要求,组织、动员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积极利用打造好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开展普法和宣教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学法,主动找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和物质环境,有效提高了农村群众的法治素养,受到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