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22年3月28日,一〇四团司法所联合矛盾调解纠纷调处中心、社保所、老君庙派出所,在新疆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九鼎果品市场,给商铺店员、企业人员进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解说、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预防网络电信诈骗等知识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本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九鼎果品市场的商户、企业人员学到了很多维护国家安全的常识,同时也清楚认识到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安全基础。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2022年4月14日,一〇四团司法所联合党政办,在团机关六楼会议室,给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宣传,共2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讲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关知识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本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使机关的工作人员学到如何识别间谍,增强防范意识,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为团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重点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一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共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国家安全的内涵及11个基本内容
内涵: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士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三)国家安全工作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1)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2)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3)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4)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5)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6)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 (7)构建国家安全体系 (8)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公民需要履行哪些责任和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要遵纪守法,及时报告线索,如实提供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方便。不向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提供帮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公民还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等权利。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是中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作为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七)什么是间谍行为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八)《反间谍法》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予以处分,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公民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1)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可以请求予以保护。(2)检举、控告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
义务:(1)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2)对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3)发现间谍行为、及时报告。(4)如实提供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证据。
(十)维护国家安全,日常哪些细节要留意
(1)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2)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3)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4)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5)理性表达爱国行为,不要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合适的言论和照片;
(6)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致电12339及时举报。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确保“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有序开展,团场以开展普法宣传、纠纷排查活动为载体,使此次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和要求贴近实际,夯实了普法的思想基础。为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团场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有部署、有安排、有总结,使此次法治宣传工作呈现出基础牢、起点高、力度大的态势。
(二)建立机制与力求长效相结合。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以团机关各部门干部及工作人员和辖区九鼎市场职工群众为主要受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关知识,通过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市场等活动建立提高工作效能、方便干部职工群众的新机制。与此同时,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社区、进连队、进大棚、进田间,形成长期稳定有效的普法教育机制。
(三)注重方法、内容和效果有机统一
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方法、内容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和广泛宣传相结合,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利用连队(社区)大喇叭、LED大屏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实效显著,深受干部职工群众的好评。
(四)集中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普法进机关、进市场等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群众对国家安全法有了全面深入地了解,不仅增强了干部职工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也营造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全团共发放《反间谍安全防范手册》700份,其他普法宣传资料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