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年来,绵竹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立足破解“转型发展之痛、社会治理之困、内部管理之乱”难题,以法治规范村(社区)组织、引领文旅发展、服务产业振兴、推动产业转型、提升自治水平、保护产权交易、建设平安家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形成符合绵竹实际的“三维”工作法。
【任务措施】
(一)三方联治,全面提升自治德治法治水平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导向,积极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探索创新党委政府、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三方联治社会治理模式,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注重强化党委政府主导作用。持续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将基层社会治理列为我市重点工作,加快建设“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推动法治绵竹和平安绵竹建设。成立了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五年攻坚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协同参与,一体推进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制发《绵竹市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1+1+6”(以党建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德治、自治、治脏、治乱、治违为抓手)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六强六促”(强担当促效率、强责任促发展、强服务促和谐、强“四好”促富民、强改革促效益、强规范促创新)先锋行动,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1+6”标准化建设,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科学统筹推进全市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着力突出村民自治主体作用。积极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好地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依法落实民主选举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选优配强基层自治组织干部队伍,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出台《绵竹市关于大力推广和加强自治规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民主决策,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和基层自治十项制度,强化村级事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比如,剑南街道五星村“竹篱人家”社区以完善村民自治为抓手,通过“凉亭坝坝会”、“民约大家定”等模式,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垃圾治理,推进污水、厕所、垃圾“三大革命”,探索出了“房前屋后自己扫、公共区域轮流扫、道路沟渠保洁扫、每月一次集中扫”的自治机制,形成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参与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动工商联、妇联、团市委等群团组织,开展村企共建、百企联村等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引进和培育乡村新型社会组织,培育绵竹市爱之援义工协会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的镇村事务性管理工作或辅助性职能。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乡村治理,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中国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实践调研基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成立四川乡村振兴农民大学,加强“三农”培训,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和素质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人才智力和法治支持,不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二)三员共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拓宽“法律明白人”外延,有效整合现有力量和资源,探索培育人民群众身边普法员、民情民意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三员共治”新模式,实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群众身边普法员入民心。依托12支普法小分队、165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15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100余名法律明白人等组建群众身边普法员队伍,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多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法律宣讲进院落、进民宿、进乡村活动,并与“法治文化广场”、“农民夜校”建设等相融合,定期开展法律相关知识讲座、电影放映活动,把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切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法治深入民心
二是民情民意收集员促和谐。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发挥网格员民情民意收集职能,建立民情民意收集机制、研判预警机制、快递报告机制。依托“1+5”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平台(即“一个中心”综治中心,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信访涉稳处置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五大社会依法治理平台),整合“雪亮”工程资源和专兼职网格员力量,开展民情民意大收集、干部群众大帮扶,做到收集民情在一线、融洽关系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今年以来,全市通过网格员收集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1336起,有力推动平安乡村建设。
三是矛盾纠纷调解员纾民怨。注重加强乡村治安综合治理,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驻村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矛盾纠纷调解员生力军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进一步深化农村法治建设,使得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比如,在麓棠镇中国玫瑰谷建设中,针对涉及四个行政村共1万多人的征地拆迁、搬迁、村组资产纠纷等问题矛盾,通过调解员积极引导、有效协调、依法处置,妥善化解了以三合村六组与村委会之间资产归属和收益分配纠纷等村组之间的纠纷3起、村民个人与村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纠纷5起、村民与建设施工方的纠纷9起。
(三)三招齐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立足强宣传、优服务、重治理工作理念,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一是创新年画释法。深入挖掘本地年画资源,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年画释法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近年来,绵竹市创作了《党的十九大年画宣传读本》《依法治国年画》等近10余种法治宣传年画手册,创编了《“法律七进”绵竹年画释法》《民法典·绵竹年画绘本》等年画普法读本,得到上级肯定、群众认可。以四汇斋、三彩画坊、轩辕年画等年画作坊为载体,搭建群众参与平台,以参观年画、亲手绘制法治年画等方式,寓教于乐。同时,创编了“年画娃娃”微信表情包和“‘法律七进’绵竹年画释法”电子书向微信用户推广应用,阅读量达50余万人次,实现法治的社交化传播,助推乡村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开展院坝协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依法依规、事前协商、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设开放式村民议事厅,制定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制度、乡贤理事制度,搭建村民自治的新平台,搭建重大事项协商平台,围绕“四公一热”(重大公共事务、公共决策、公众利益、公益事业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村民进行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并及时向群众宣传解读党委政府各项政策,实现群众“说事有地方、说事有对象、说事有结果”。比如,九龙镇棚花村经村民议事厅协商成立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合作社,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并引入“三书模式”(公证书、资产评估书、法律意见书)处理各类交易事项,助推农村产业发展。目前,该村开办农家乐40余家,精品民宿8家,种植猕猴桃1000余亩、梨树和葡萄2500余亩。
三是强化整体联动。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创新工作载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无死角、零距离的服务模式,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载体打造综治联动平台,按照“综治中心+信息化+组团”服务模式,整合公安“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以及市级部门相关力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以司法所、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载体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深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惠民帮扶,并对各类民生诉求、意见建议等进行集中收集和会商处理,切实做好维权服务。以大群团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社会参与平台,强化群团组织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向心力、影响力。通过深化整体联动,有效改变“唱独角戏”工作格局,大大提升了依法治理工作效率,实现社会面管控能力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特点和效果】
绵竹市深入学习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面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根本性指导作用和重大引领意义,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服务转型发展,法治方式助推深化改革、法治手段护航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坚实保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更要结合地方实际和时代特点,因地制宜地推出创新举措、改变工作方式、摸索实践路径,才能破解制约乡村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
下一步,绵竹市将以司法部“八五”普法期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为契机,继续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建设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切实为绵竹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夯实法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