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宁国市汪溪司法所构建“法律超市”的探索和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

从历史上看,这是司法所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第一次出现在总书记的讲话中。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单位,具有贴近群众的优势,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这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的需要。

从现状上看,十九大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要的基石,随着12348公共法律热线、安徽法律网、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建设和实施,实现了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面对新时代群众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我们必须从法治中国建设这个最高目标去探索。

从发展上看,面对人民群众对法律帮助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问题的现实需求,当少数群众遇到人身伤害、农民工讨薪等现实诉求时,往往是找关系、找熟人,达不到目的是还是依靠上访、信访甚至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达到自己的诉求。

因此,我们必须把贴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百姓评理说事点”高质量地建设好。汪溪司法所在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业务指导下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进行法律帮助,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把信访苗头、纠纷隐患化解在最基层。司法所人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法合理的诉求,都有合法合理的结果。老百姓称呼司法所为百姓身边的“法律超市”。

【任务措施】

在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大院内有间小小的司法所,所里只有4个人一所长郎大宏、司法所副所长李诗娴、社区矫正工作者陶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高锡芬,他们通过矛盾调解、矫正帮扶、法治宣传等方式,服务着辖区6个行政村2.4万人。别看司法所小,人又少,可在汪溪街道他们不仅是辖区化解矛盾纠纷的急先锋,还是特殊群体教育的主力军、基层法治建设的“护身符”,更是老百姓心中的“法律超市”。自2008年以来,他们坚持以“ 枫桥经验”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汪溪司法所被两轮评为安徽省“省级示范司法所”、省级“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9年,汪溪司法所所长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2021年10月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

(一)化解矛盾纠纷的急先锋

“其实我们做的都是最平凡的事。”日前,汪溪司法所所长郎大宏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从2007年来到汪溪司法所工作,郎大宏在这里干了足足15年,15年来郎大宏的记事本里记录的是全是家长里短的“麻烦事”。
    基层矛盾纠纷,最常见的就是家长里短问题,事儿不算大,但调解起来却颇费工夫。
    2021年7月,联合村陈某到街道信访办反映,其邻居刘某在其厨房窗户外安装了水缸,水缸里的水经长时间发酵发出异味,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经调查此前两家因为吴某安装摄像头的纠纷有过诉讼案件,此次双方矛盾再度升级。找准矛盾症结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同街道干部一起找到两方进行安抚,用“情理、法”开展沟通疏导,经反复调解,双方最终放下成见达成协议。
   “司法行政人员直接服务群众,工作要讲方式方法,让群众怨气消了,舒心了,调解工作就达到效果了,我们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急先锋。’郎大宏笑者说。
    为加强街道矛盾纠纷排查防护网建设,司法所还以司法所工作人员分片联系成立“百姓评理说事点”,将内容转化为“问事”“说事”“评事”“解事”“查事”等群众语言调解矛盾纠纷,目前已全面覆盖辖区6个村。
    “很多群众喜欢‘扎堆’在小超市和广场闲聊或消遣,聚在一起发发牢骚,述说烦心事。而把说事点建在这些地方也就是希望让群众通过‘唠家常’的形式,把矛盾纠纷、百姓诉求等社情民意在说事点’反映出来,并通过点上信息员反映到有关部门,使许多矛盾纠纷和百姓合理诉求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決。”郎大宏介绍,每个““百姓评理说事点””都根据当地的村情民意专门安排了工作人员及超市店主担任信息员,在点位发放“说事记事本”,鼓励群众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再由信息员收集登记汇总及时上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特殊群体教育的“主力军”

“郎所长,你们说得对,大学不上肯定不行,为我们家的事忙活了这么多天,真是太感谢了....”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里的电话,郎大宏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点工作,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绝大部分矫正对象都安全稳定,但部分家庭可能因突发情况引起家庭变化。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与儿子一同被判刑,一个在看守所一个在司法所矫正,家庭的突然变故,让正在上大学的孙女一时 拿不出来学费,产生了辍学的苗头汪溪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积极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办事处作为特事特办,给予了吴某3000元救助,解决了孙女上学的费用,稳定了一个家庭。
   “解决好困难是做好教育矫正的前提,在教育帮扶中,我们司法所还积极争取办事处每年拿出不低于1000元资金,给予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帮困,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稳定。”一直以来,汪溪司法所坚持以心换心,及时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保证他们不再触碰法律红线。

为此,郎大宏创新设立了“所长谈话”制度。定期约谈社区矫正人员,向他们重申严管期的纪律要求,就社区矫正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假等制度和集中学习、公益活动等相关规定进行重点讲解,使矫正对象更加深人了解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在此基础上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强调了违反规定的惩罚措施。同时通过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情况,询问他们工作、生活方面的需要,让矫正人员在自由亲切的谈话氛围中表达心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三)老百姓心中的“法律超市”

“有了法律问题到哪里咨询?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怎么获取法律援助?邻里有了纠纷,到哪里去调解?”有问题找司法所,如今在汪溪街道村民中已经形成了共识。在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汪溪司法所成了老百姓心中的“法律超市”,架起了为民维权、为民服务的桥梁。

2021年农历春节前,一大群农民工来到党群服务中心人社部门窗口反映企业欠薪,江溪司法所专职调解员高锡芬在接到人社所反应的相关情况后,及时了解并登记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召集某企业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开展调查。
    通过三个小时的调解,企业方和承包方仍然以各自的理由不愿意支付农民工工资,所长郎大宏随即召集了在现场的经发办、人社所、派出所几个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案件分析,并拿出了调解方案,从社会和法律层面反复劝说,宣传拖欠农民工工资国务院管理条例规定,终于在晚八点达成了一致意见,企业方立即调配资金全额兑现农民工工资。到晚上11点,经过八小时努力,农民工20人32万元工资款全部兑现。宣州区、广德市、宁国市等在场的十几位农民工看到了到账的工资款,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春节后,江西3位领到工资款的农民工专程来到汪溪司法所表示感谢。

一场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就这样被及时化解。这起事件不仅充分展示了汪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强大作用,也是汪溪司法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生动实践。一来二去 ,司法所也成了老百姓心中的“法律超市”。“调解的过程就是一一次普法的机会,我们的职责就是让群众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郎大宏告诉记者,当前司法所正积极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多年繁重琐碎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并没有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厌倦,反而长期坚持走街串巷开展宣传,无论是菜市场、文化广场,还是在社区活动室,你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特点和效果】

为了落实总书记对司法所提出的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我们通过加强司法所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努力为汪溪街道每个村每个家庭每个居民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了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在内容上,我们建立了汪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行3+X服务供给模式,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3个基本项目,根据群众需求,引入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顾问、监所远程探视等服务项目,细化服务内容,方便了群众随时进行法律帮助。

在做法上,我们结合汪溪街道实际,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百姓评理说事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一村一律师、法治文化广场、律师服务企业典型案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精准法律服务,让法律服务像医疗、教育、交通服务一样成为一种普遍提供均等享用公共产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感觉好。

在实践中,我们把对老百姓法律帮助延伸到自然村的“百姓评理说事点”,采取司法所定期到点,信息员随时开展活动。虽然在第一时间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但是仍然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帮助的需要。因此建议,在推行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提档升级成千上万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百姓评理说事点”,形成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形成法治中国建设高质量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