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指尖”普法宣传

党的十八大以来,潮州市潮安区检察院积极适应新媒体高速发展的新时代,立足群众实际法治需求,积极探索普法宣传与新媒体、新技术有机融合,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内容,让普法更“接地气”,为普法宣传注入“活水”,打造趣味性强、参与度高、传播性快、覆盖面广的新媒体普法模式,开启“指尖”普法,为潮安检察普法宣传工作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传播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新故事,展现新时代潮安检察的良好形象。

【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化认识,以新理念引领新部署。院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抓办案是硬任务,抓宣传也是硬任务”的全员宣传理念,检察长示范带头,对重要宣传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策划、亲自协调,为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注重将检察文化与新媒体宣传充分融合,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网民阅读习惯及喜好变化。同时,加强宣传队伍的建设,将一批创作思维活跃、宣传功底扎实的青年干警充实到新媒体宣传队伍中,为检察宣传注入新活力,他们既熟悉检察工作,又了解社会热点,在团队协助下,严肃的检察工作穿上了新媒体外衣,以轻松活泼的形式呈现出来。 

(二)技术加持,以融媒体建设赋能宣传创作。投入近50万元在全市检察系统中率先建成了功能较为齐备的融媒体中心。该中心可实现新媒体作品制作、剪辑、访谈和直播等功能,为创作新媒体产品提供了有力的硬件支持,一期期深受大家喜爱的作品就是在这里出炉。 

(三)文化引领,以特色作品助推理念传播。鼓励干警发挥爱好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检察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参加高检院、省院和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的原创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组织干警创作歌曲《检察梦》并拍摄MV,歌曲紧贴检察工作实际,用细腻柔美的歌声演绎法律的巍峨庄严、传递检察温情,作品得到省院、高检院、正义网、中华网、人民视频、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以及100多个平台、公众号的转发,有力地提升了潮安检察的良好形象和社会效应。视频普法栏目《检察官说》则注重挖掘那些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对他们的切身利益关系重大的热点、焦点问题,贴近百姓生活 “以案释法”。并紧扣时间节点,在新冠疫情期间、世界禁毒日、推进民生工程等时间节点,精心制作相对应的普法题材,如《警惕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有毒必禁 毒害定除》、《骗取拆迁补偿款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生动形象普及法律知识,使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四)拓宽渠道,以抖音平台搭建互动通道。积极延伸新媒体平台覆盖,在开通检察新浪微博、检察微信公众号、检察今日头条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后,2020年7月入驻抖音平台,根据平台定位和受众特点,找准检察素材与网民关注的契合点,推出许多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法治内涵的宣传作品,获得了系统内外的认可,许多网友尤其是潮汕地区网友在发布涉及社会法治事件作品时常常不忘@潮安检察。同时,借助抖音平台,在开展法治宣传过程中进行直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抖音号开通以来,发布作品超2500条,粉丝数量超70万,点赞量近800万。

(五)借力而行,以大咖助力带动产品“出圈”。加强与相关宣传部门和媒体的沟通联系,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争取新闻单位和媒体的支持,借助省级以上重点媒体推出重份量拳头报道。2021年,该院经验作法《我为群众办实事,多一点点更暖心》《初心映党徽 使命铸剑魂》《20载恩怨一“招”解》《先行先实 当宽则宽》等7篇经验作法被《中国网》《环球网》《国际在线》等国家级新媒体报道。同时还聘请星光大道年度季军刘向圆女士、春晚童星李明泽为宣传大使,提升检察宣传的实效。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善用微故事,感悟大道理。运用群众身边鲜活的典型案例,从微入手,用“微故事”“小剧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微载体”中感悟 “大道理”,在“有趣”中学习“无限”的法治知识。

(二)借用大平台,发挥高效益。构建跨媒体合作大平台,实现核心价值传播效益最大化和交融性。《检察官说》先后被省院、省政法委新媒体和全国性主流媒体《正义网》转发,特别是该栏目得到了《正义网》的充分肯定,受邀在《正义网》开设“普法课堂”专栏同步推出,栏目同时也被31个单位的各类微媒体转载,取得显著的宣传效果。

(三)巧用新载体,传递正能量。在内部为干警登台演讲提供平台,既锻炼和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又为干警协作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机会,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外部讲述检察好故事、传递检察正能量,展现新时代潮安检察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