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海安市积极打造“法治文化节”

法治是文化、文明的应有之义。法治思维的确立、法治行为的养成,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深入持久。早在“四五”普法期间的2004年,江苏省海安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必须创新载体,形成法治宣传、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以此推动和形成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从2004年起,海安市创造性地将“法治”与“文化”联姻,每年举办法治文化节,一年一主题,年年出新招,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努力形成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效果,截至目前已连续举办十七届法治文化节,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县域样本。

【任务措施】

法治文化节期间,海安每年选择一个主题,进行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丰富了法治文化发展。先后开展“亲商惠企八大行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普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融入区域文化、行业文化、特色文化、发挥了法治文化滋润社会生产生活的独特作用。法治文化节的举办,推动形成了有价值的法治文化的制度体系,更在实践层面推动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一是开展主题法治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十七年来,海安市紧紧抓住法治建设基础性环节,分别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精准普法”“崇德尚法 牵手文明”“法治与乡村治理”等主题,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郁的法治氛围。通过举办法治书画摄影展、法治征文、法治文艺晚会、 “最美普法人”评选、“崇德尚法好家庭”评选、“金牌调解员”评选等系列活动,做到了城乡互动、社会联动、群众参与。2021年12月4日,海安市举办了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第十七届法治文化节,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法律服务精准供给、法律援助解困惠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治理提质增效、法治实践融合并进“六大行动”,引导村民在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等社会活动中感知法治、信仰法治,为新时代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汇聚了强大的力量。

二是丰富法治文化供给,延伸法治文化内涵。十七年来,海安在实践中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启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工程,按照“一镇一品”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向村居、学校、企业延伸,先后培植了海安法治文化广场、大公农民法苑、海安市禁毒科普教育馆、东洲法治文化公园等一批省市法治文化阵地典型,为基层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提供了有效载体。成立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繁荣法治文化研究和创作,组织编写《崇德尚法系列口袋书》《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指南》《法律明白人读本》,发放全市各村居,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成为学法新载体,形成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的普法氛围。海安电台“法治热线”每周二开播,电视台“法治海安”每月播出两期,海安日报“法治广角”每周四整版刊出。开设“法治小秘书”彩信平台,定期向科级领导干部推送学法重点。

三是发挥专业力量作用,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十七年来,海安不断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治副校长等专业力量普法机制,加强普法社会组织的培育与扶持,加快发展普法志愿者队伍,实施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选拔培育工程,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普法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街道、村头、渔船,处处可见普法志愿者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的身影,卢义兰、吴兴宝、葛宝金等一大批普法志愿者活跃在基层一线,他们结合本土文化,运用本土语言,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培育尚法文化剧社、西园法惠社、黎明社区法润社等18个普法社会组织,全市普法社会组织创作法治宣传文艺作品126个,深入村居、企业、学校巡回开展法治文艺活动500多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平安法治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册人数已达5万余人,成为遍布城乡的一支普法生力军。

四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强化法律刚性约束。十七年来,海安“关键少数”及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了示范、标杆作用。实施领导干部“2421”学法用法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形成了“决策先学法、行政必依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的“一先三必”机制。推动房屋征收、项目环评、价格调整等事项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均按要求配备法律顾问。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市委市政府负责人亲自参加信访接待,邀请律师全程参与,依法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在全国首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被誉为“海安样本”“南通现象”“江苏经验”,先后入选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并被作为基层实践素材写入《行政诉讼法》。

五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联动宣传凝聚合力。十七年来,海安聚焦法治热点,关注民生幸福,将法治文化融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新时代文明实践、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感知法治、体验法治、参与法治。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将法治教育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八大平台,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实施“文明共建、法治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法治规范与文明倡导、法治精神与公序良俗、法治文化与公共文化融合。打造“家庭法治文化室”“庭院法治汇”“邻里乡吧”等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引导群众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群众文化相融合,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理念。持续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法治惠民实事全面推进,推动了区域法治发展。

【特点和效果】

(一)始终把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所在。海安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市委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坚持把方向、抓大事,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要处理好党的建设与依法办事的关系,带头做尊法守法的模范。

(二)始终把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是法治建设的重点。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抓住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两大重点,下大力气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依法行政举措,落实违法行政的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三)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组织开展“公正执法、忠诚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确保法律公正高效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始终把培育法治信仰作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需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融入每个家庭的生产生活,成为每个公民的行动准则,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海安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等对象为重点,推动全民学法用法,致力将法治的烙印镌刻在公民心中,释放了源源不断的法治正能量。

(五)始终把社会参与作为法治建设的不竭动力。法治文化建设不是哪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个部门能完成的工作,需要社会的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要动员和激发社会参与,丰富民主法治实践,扩大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要帮助基层建立和规范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治理机制,更好地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