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滨州市坚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冶滨州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坚持“以点带面,多元素融合”原则,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每个县区建成一处法治文化公园、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一个法治文化长廊、每个村居建成一条法治宣传街”工作,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相互结合,法治文化推进与普法责任制落实相互促进,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法治文化阵地为主,各行各业法治文化阵地为辅的“4+1”多元化、立体化法治文化阵地体系,为深入推进法治滨州建设注入了强大文化动力。
【任务措施】
一是以滨州市法治文化公园为龙头。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滨州市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将其列入法治滨州建设重点内容。市法治文化公园于2015年9月30日正式建成开园,南北最长距离295米,东西最宽距离289米。占地面积11.15公顷。公园采用一轴两环多点的布局模式,以一轴——普法之路,两环——学法之路、弘法之路为框架,布置多个节点,整个公园分为入口标志、法治滨州浮雕墙、法德墙、宪法墙、经典法律故事雕塑、法律典故浮雕、和谐雕塑、法律典籍、法治长廊、普法宣传栏10个部分。“八五”普法以来,市普法办牵头及时对法治文化公园进行改造升级,更新完善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工作成果、民法典宣传、市直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等内容,为法治文化公园注入新鲜血液,市法治文化公园每年迎接学习参观群众达50万人次,逐渐成为广大市民休憩游玩、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氛围的热门“打卡点”。
二是以县区法治文化阵地为骨干。滨州各县(市)区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中,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将本县区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综合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滨城区法治文化公园中随处可见法治剪纸作品、阳信鸭梨文化、沾化冬枣文化等都在法治公园中得到体现,此外博兴县还创作法治吕剧作品、惠民县制作法治木板年画、沾化利用渔鼓戏创作《老邪上任》。截至目前,我市7个县(市)区和滨州高新区均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并逐渐成为本县(市)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三是以乡(镇)村(居)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础。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滨州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结合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的政治任务,以文化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院落、法治书屋、法治宣传一条街等为宣教阵地,健全服务体系,构建善治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目前,全市高标准创建了15个全国、4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有近70个乡镇(街道)相继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或法治长廊,覆盖率达76%,有力推动了法治文化阵地向乡村渗透,达到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法治熏陶效果,营造出乡村法治文明与社会和谐的新氛围。
四是以“行业”法治文化阵地为补充。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行业普法工作积极性,突出行业部门学法用法需求,陆续建设了一批各具“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如滨州市廉政教育基地、滨州禁毒教育体验馆、滨州黄河法治文化带、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博兴县禁毒教育预防基地、阳信县法治文化教育基地、邹平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滨城区少年法庭等,围绕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扎实推进精准普法工作,不断提升特定群体的法治素养。
【特点和效果】
目前,滨州市已初步建成了以滨州市法治文化公园为龙头,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法治文化阵地齐头并进,“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各有特色的全方位、立体化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市普法办和各县区司法局在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并围绕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介绍各类法律知识、法治案例、法治典故等内容方便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真正让法治文化走近群众、送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