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永修县司法局通过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便利性、均等性的专业法律服务。
目前,永修县共有18个乡镇,226个村居,目前226个村(社区)均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任务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指引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在县财政较为吃紧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仍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这项工作,把村居法律顾问需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以县政府出资为村居聘请法律顾问的形式聘请了2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村(居)法律顾问。2021年3月15日我县在涂埠镇湖东社区开展村(居)法律顾问首签仪式暨村(居)法律顾问推进会。至此全县辖区内的18个乡镇、226个村(居)都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这也是县委县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力支持,不仅解决了村(居)财政方面的负担,还在多领域、宽范围内为永修乡镇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供多样化、精准化服务,广大农民群众能免费享受均等化的、家门口的便捷式公共法律服务,能帮助村(居)群众解决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化解矛盾纠纷,让大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就能及时妥善解决,真正的发挥法律“参谋团”和“智囊团”作用。
(二)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本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持续深入我为群众多办实事的原则,我县已组织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亮身份”,要求他们深入到所服务的村(居),将统一制作、有详细联系方式的法律顾问公示栏装订好并向广大村(居)民公开亮明自己法律顾问的身份,并组建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村民、居民不出村就能享受“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三)建立制度,务求实效。为强化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永修县司法局制定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及工作日志,村(居)法律顾问通过与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对接的方式,定期送法上门、开设法治讲堂、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和帮助在基层网格上发挥专业作用,目前已组织村(居)法律顾问送法下村(居)活动3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20场,为群众合法权益构建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线。
【特点和效果】
一是落实财政保障,因地制宜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永修县司法局争取到县政府支持,由县政府出资为村居聘请法律顾问的形式聘请了2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同时针对永修县人口多、法律服务需求量大,但律师数量不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较多的现实问题,永修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模式,利用律师专业优势强、服务领域广的特点,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地气、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取长补短,全方位聚焦社区(村居)群众法律需求,解决了永修县律师资源贫乏的短板问题,真正做到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米,”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走出了一条符合永修自身特色的法治化发展道路。
二是加强联动配合,搭建好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平台。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主角”,主动与村(居)委会对接,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赢得村(居)委会和广大基层群众的支持;各村(居)委会积极为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引导工作,及时提供所辖村(居)基本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县司法局协调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村(居)委会的衔接工作,定期对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调度,推动工程深入实施;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积极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支持、创造条件。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规范有序实施。通过完善对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建立实地考评和群众电话满意度回访两套评估体系,通过实地检查、台帐检查、听取村(居)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抓好公示、工作日志等基本制度落实,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依法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有效克服村(居)委会聘而不用、法律顾问不积极履职等问题,坚决防止摆“花架子”、作“表面文章”。
四是提升队伍素质,为实施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永修县司法局多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参加《民法典》等相关培训,坚持学习、“苦炼内功”,熟练掌握《婚姻法》《继承法》等农村矛盾纠纷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才能在为村委提供法律意见、回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进行法律宣传时,做到把握法律价值准确、运用法律条文适当、服务结果良好。同时要求村(居)法律顾问要密切与村(居)两委联系,广泛收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法律服务,如针对留守儿童、农民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适时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围绕村规民约修订、征地拆迁、林权改革、土地流转、家庭和邻里纠纷调处等,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效果,使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第一时间得到法律援助,从而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多点发力传播法律服务声音。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利用宣传栏、LED、相关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宣传面,让群众“看得见”又“听得到”,增强群众认同感,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真正做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