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深化法治乡村常熟实践 擦亮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全国唯一的普法先进“七连冠”县市,常熟市司法局以“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找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为目标,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具有常熟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努力为促进乡村稳定有序、提高群众民生福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体系建设”赋“能”。把法治乡村建设放到乡村振兴大局中去谋划推进,积极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等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制定《常熟市法治乡村建设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关于开展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责任田”“路线图”。二是强化融合保障体系。将法治乡村建设与美丽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相融合,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凝聚社会协同合力,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推动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机衔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形成乡村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三是构建基层执法体系。作为全省首家试点推行镇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县级市,探索“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执法平台、一套执法规范”四位一体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运作模式,积极破解“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难题,努力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可供推广的样本和可复制的经验。

(二)“法律服务”加“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然要有稳定的法治环境作为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一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夯实法治基础。完善组织网络、服务流程和工作衔接机制,全市34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100%实体化运作。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到村(社区)举办1次法治讲座。依托“法润民生”微信群等载体,定期发布法治宣传信息,及时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二是“普法E家”创新普法平台。打造数字门牌“普法E家”平台,覆盖全市76.2万块数字门牌,涵盖普法需求收集、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9项功能,提供法律地图、法律顾问、公证、人们调解、法律援助等法治服务,推动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地址查询和路线一键搜索。三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依托“常熟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发挥大数据和网格员全覆盖优势,增设“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端口,人民调解员融入全市1151个三级网格,利用大数据分流、调处、研判矛盾纠纷成效显著。四是“多元主体”共推治理创新。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中国好人调解室”“袁小弟戏曲工作室”等乡贤深入群众、走进村庄,让群众享受“法治文化大餐”和免费法律服务。发挥碧溪街道“一约两会三组”、海虞镇“两网三治”、梅李镇瞿巷村“1+N自治”、辛庄镇“大家讲莊”等模式作用,集民智民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三)“法治文化”铸“魂”。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一是法治文化阵地广覆盖。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化法治小游园、普法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民主议事厅等建设,探索建设“无忧海虞”“弦歌润辛”法治文化特色园,不断创新法治文化内涵,扩大法治惠民、文化惠民覆盖面、影响力。二是法治文化活动常开展。组织开展“法润村居”“法进家庭”“法惠企业”“法护人生”“法伴你我”等主题活动,组织“以案释法·以法明理”“法治常熟·家庭先行”法律大讲堂走基层、“法润琴川”“法治常熟·平安家园”“普法说纪百村行”等法治文艺演出,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信仰法治。三是法治文化品牌全优化。将山歌、灯谜、剪纸、戏曲等地方特色民俗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打造董浜灯谜、尚湖戏曲、辛庄评弹、古里山歌、碧溪诗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特色品牌,让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实际、走进群众心里。

【特点和效果】

常熟市注重推动法治宣传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有机融合,深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践,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养。

一是基层群众法治信仰得到提升。通过深化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丰富基层法治实践活动,健全完善“滴灌式”普法新模式,推动法治观念融入到基层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是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得到提升。通过法治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涌现出了一批品牌村、特色村,“一约两会三组”“‘8+X’工作法”“宅基管家”等基层治理品牌。

三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得到提升。通过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践,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基层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也为提升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素养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