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新时代“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任务的开局之年。阜新市新邱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和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2021年,中共新邱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两项专项督察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法治建设责任不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召开区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
9月1日,召开区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区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出席。全区64个单位、领导参会。会议书面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及市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新邱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新邱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为新邱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进行解读。会议对新邱区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三)参加中央、省、市专题调研活动
9月,中央依法治国办来辽宁阜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我区法建办主任参加调研座谈,并代表区委法建委向中央依法国办书面汇报了我区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决策部署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汇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阜新的法治建设工作给予肯定;10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法建办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区委法建办以书面形式汇报了我区基层法治建设相关情况。
(四)出台推进法治建设系列文件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确定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落实年”。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新邱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新邱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为新邱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着力解决我区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中共新邱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新邱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
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法委发〔2021〕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区委法建委主要领导签发并由区委法建办将该《工作方案》转发至全区,要求区委法治建设办要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衔接配合,积极稳妥推进述法工作。区委组织部要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告诫和约谈,严肃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特点和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多年来,新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加强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深入村居和企业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更加依法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