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探索与实践

在党的十九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继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并针对“三农”问题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而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治乡村建设成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探索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在农村的有效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在普通农民(居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居)民,经过系统法律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成为农村群众中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农(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农村(社区)基层自治水平。

天津市静海区前期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过程中,由于部分基层单位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人员选拔程序不够规范、教学培训工作缺乏统一标准等原因,“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出现了选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教学培训任务难以按时完成等问题,导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村(居)民自治等方面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天津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静海区司法局对全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整体思路、方式方法进行及时调整,力求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任务措施】

为实现到2025年,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工作目标,静海区采取“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共育、依靠群众、共治共享”模式,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管理、保障等工作,持续推动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领导。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静海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把“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培训情况作为年度依法治区考核重要指标,做到有部署有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强化单位“一把手”法治意识,对专项工作进度落后的单位督促整改,长期不达标会同组织部门追究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强化分管领导的责任意识,全面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静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印发<静海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静海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普法办制定了《静海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管理实施方案》,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程序、量化指标、具体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通过制度文件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为“法律明白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积极提供帮助支持。

三是抓好“法律明白人”对象的选拔。进一步严格选拔条件、规范选拔程序,将选拔对象调整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农村(社区)党员、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居)民,选拔条件中增加学历限制,确保选拔出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选拔程序调整为宣传发动、推荐报名、初审上报、审核确定、考核上岗五个步骤,确保选拔出的人员能够了解“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法律明白人”,及时进行调整并充实人员,不断优化队伍知识、年龄、文化结构,保持队伍的稳定。

四是强化对“法律明白人”的教学培训。静海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统一培训、远程网络学习、现场教学实训等方式,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原则,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每年对“法律明白人”集中轮训不少于1次、8课时。依托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上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各乡镇(街道)组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不定期推送通知信息、法律法规知识、案例等,组织网上互动交流,为“法律明白人”提供网络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在线咨询等服务。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针对农村多发、易发的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常态化组织开展普法宣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开展现场教学。

五是推动“法律明白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支持保障,积极为“法律明白人”提供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答疑以及工作技巧指导,方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更好地普及法律、化解矛盾、开展法治实践。确保“法律明白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1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法治带头人”每年至少开展4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2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或者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宣传报道,着力培育和树立典型,为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领导、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抓好“法律明白人”对象的选拔、强化对“法律明白人”的教学培训、推动“法律明白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静海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能力、社情民意信息收集能力、公共法律服务引导能力、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得到普遍提升,能够积极投身到普及法律、化解矛盾等基层工作中,受到了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特点和效果】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人员选拔和培训两个环节。人员选拔工作中,要对人员学历、年龄、身份(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党员等)等进行一定限制,正式上岗前需要对人员法律知识进行考核,确保选拔出的人员具备一定学习、服务能力。教学培训工作中,要按照年度培训学时要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法律政策、道德品格、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确保参学率、完成率均达到100%,保障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静海区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好“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管理、保障等工作。推动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履行“法律明白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掌握和了解“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并充实人员,不断优化队伍知识、年龄、文化结构,保持队伍的稳定。开展好年度“法律明白人”教学培训工作,通过远程学习、现场实训等形式,做好工作指导和法律知识普及,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支持保障,鼓励、支持、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普及法律、化解矛盾、法治实践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