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天津市武清区司法局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始终探索法治乡村建设的重点要领,研究解决乡村法治教育途径、氛围养成、环境建设等重要问题,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一要点,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探索实践经验。
【任务措施】
(一)注重完善机制建设,筑牢“自治”基础
一方面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保障。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务监督机构、群团组织等组织机构健全,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各项工作职责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及时解决群众自治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完备民主制度。切实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村民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塑造稳定村级环境。村两委班子依法办事,每年度制定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实施“雪亮工程”,推进网格化治理,形成治安安全防控网络,为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及村民的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是发挥队伍作用,提高素质。发挥普法队伍骨干作用。积极吸纳法律专业人才,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讲师团成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菜单式点单宣讲,形成明确宣讲主题、全面宣讲范围的基层宣讲力量。全区10600余人踊跃参与报名,组建“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们积极参加法律宣传,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发挥法律明白人纽带作用。组建3109人的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组织开展线上学习培训、视频培训、现场轮训等多样形式培训活动,让他们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成为农村普法骨干,为乡村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浓厚氛围。发挥两委班子领头羊作用。加强村组织成员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强化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并贯穿落实到日常村务中,推动村干部在工作中用法、普法。
(二)注重推动普治结合,走好“法治”道路
一方面是加强普法教育,创新形式。重点时段普法有活力。充分利用重要普法节点,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推动全区村(居)法治教育不断深化,在基层构建立体化普法教育大格局。多样阵地普法有规模。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镇街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工作室,向村民免费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将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一站四室”(即综治信访服务站、派驻检察室、民事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农村警务室)有机结合,为村民提供表达利益诉求、学习法律知识场所。实现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橱窗(栏)全覆盖,在有条件的村建立普法宣传电子屏,不定期播放普法视频,并通过农村大喇叭进行法律广播,使村民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发挥乡村文化礼堂、文化墙等宣传阵地的普法作用,实现法治宣传由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媒体平台普法有亮点。在武清电视台开办“警方报道”、“法治时空”等栏目,邀请律师现身说法,讲述群众常见法律问题。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举办武清区群众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等,组织村民群众积极参与答题,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思想意识。
另一方面是升级治理体系,维护稳定。打造基层法律顾问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三级法律服务中心(站),实行律师全天候坐班区、镇(街)法律服务中心,并通过流动服务、电话咨询等方式为全区村(居)法律服务站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有效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法律服务沟通体系。积极搭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将区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镇街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镇街包村干部、村(居)两委班子、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纳入其中,实现村(居)全覆盖。打造矛盾排查化解体系。巩固和规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深化律师接访工作。充分发挥退休老政法同志的余热作用,选聘其担任村(居)人民调解员,利用其多年政法工作经验,开展法律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打造“老门”、“老沙”、“老王”等品牌宣传调解工作室。
(三)注重树立文化风气,凝聚“德治”力量
一方面是研究多样作品,提升内涵。法治节目有新意。组织村(居)文艺爱好者以农村征地拆迁、邻里之间关系等典型事例为素材,深挖推敲,编排了《爷俩逛新城》、《送法》等法治节目在全区流动表演宣传,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文化活动有气氛。举办村民集中看电影活动,在有条件的村居文化礼堂播放法治电影并组织村民集中观看,在茶余饭后、欢声笑语中提高村民法治思维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开展法治书画作品征集活动、“一路与法同行 定格法治画面”摄影征集活动,引导书画、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参与法治文化活动的浓厚氛围。法治产品有效果。编纂《我身边的法律故事》《法治伴我成长画册》《中国梦法治梦 我的梦画册》《以案释法》等普法书籍;制作普法扑克牌、购物袋、削皮器等紧贴群众需求的普法产品;印发重点法律法规相关宣传折页、宣传挂图的普法资料,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产品丰富村(居)法治图书角,成为鼓励引导村民学法的重要工具。
另一方面是打造文明环境,营造氛围。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在村居小广场、健身园、主要街道等建设普法标识、文明长廊,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和文明新风。利用村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文明公益广告,营造孝亲睦邻、学法守法的风尚势头。弘扬优秀道德传统。鼓励村居传承优秀道德传统,如“爱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为村内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因病卧床致残老人等适时送去关怀温暖。关注春节、母亲节、端午节、七一建党、八一建军、中秋节、九九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弘扬正气美德,引领村庄新风。发挥优质家风作用。积极引导村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选树优秀家风家训家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学文明,传家风”的风气。推进村居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遏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互相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营造文明新风。
【特点和效果】
天津市武清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中感悟到民主法治工作在村居全方位发展中具有基地堡垒的意义,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过程中发挥保障助力的作用。一是坚持将民主法治理念与乡村日常生活有机融合。真正做到以民主凝聚人心,以法治促进和谐,以平安保障发展,将民主法治理念和要求贯穿到乡村发展的关键节点。二是坚持将乡村振兴与法治乡村建设有效结合。各级部门在部署规划过程中,要层层把握打造重点,无论是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内部”法治体系构建,还是制度制定、人才培养、环境建设等“外部”法治格局组成,都是法治乡村的主线任务,与推进乡村振兴紧密相连。
天津市武清区司法局坚持凝聚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勇于在乡村建设工作中担当作为,善于主动联合其他部门多方协作,致力于增强村居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