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被申请人李某2006年12月1日在申请人某银行处申领一张信用卡,后续因无力还款,共计欠款人民币X元。双方于2020年3月26日就还款事宜向X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书面申请调解,经调解中心调解员舒某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调解,双方于2020年3月26日就还款事宜自愿签署《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2020年3月25日,被申请人的招商银行个人消费账户欠款为人民币:共计X元;2.被申请人李某承诺在以下期间分60期偿还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所述欠款:(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被申请人还款人民币X元;(2)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止,被申请人每月20日前还款人民币X元;(3)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止,被申请人还款人民币X元。3.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同意将双方签订的《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依据本会先行有效的网上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确认,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同意根据《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制作裁决书,裁决书不写明争议事实和理由,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争议焦点】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认定?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按照《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偿还欠款:自《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还款人民币X元;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止,每月20日前还款人民币X元;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止,还款人民币X元。被申请人出现未按《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约定按期足额还款的,申请人有权宣布《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被申请人应自逾期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同时被申请人按《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利息、违约金和年费。
二、本案仲裁费用X元,已由申请人预交,由申请人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一、我国《仲裁法》第49条和第5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当事人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本案中《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订立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在X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主持下,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协商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仲裁庭认定《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国《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各方当事人可以在和解协议中约定仲裁裁决书中无需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在该案例中,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根据《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制作裁决书,裁决书不写明争议事实和理由,这样可以高效解决纠纷,节省仲裁程序时间。
【结语和建议】
本案为疫情期间的信用卡逾期案件,通过在线调解与在线仲裁确认的对接方式,充分发挥了互联网仲裁优势,及时化解了纠纷,保障了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疫情地区“复工、复产、复市”。
一、仲调对接及时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权益,助力复工复产
本案被申请人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收入锐减,无法按时归还信用卡欠款发生逾期。被申请人联系申请人要求协商还款,但未能达成一致,后双方向银调中心申请调解。在银调中心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书》。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协议效力,保障各自合法权益,双方提出了申请仲裁的请求。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申请人在上海,被申请人在广东,为克服异地解决纠纷难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通过武仲云平台在线审理方式进行网上仲裁确认。当事人双方通过武仲云平台从仲裁申请书提交到仲裁庭调查审理,再到仲裁裁决书的出具,全部程序在线完成,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同时也兼顾了仲裁的公正和高效。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时期,武仲积极践行多元化解纠纷,实现“互联网+调解+申请仲裁”的有机融合,既保障了疫情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疫情地区的“复工、复产、复市”提供法治保障,也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和申请仲裁的效率。
二、采用多元化解纠纷方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商事活动中纠纷无处不在,仲裁机构作为纠纷解决的专业机构,能够便捷、及时、高效、低成本的解决纠纷,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至关重要,商事仲裁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武汉仲裁委员会深刻认识到,仲裁机构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责任,不断加强互联网仲裁建设,促进现代科技成果与仲裁的深度融合,搭建网上仲裁云平台,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仲裁服务模式,便利市场主体,让仲裁服务成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和组成部分。
三、发挥互联网仲裁优势,弘扬法治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仲裁机构是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网上仲裁案件审理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维护了社会稳定,是仲裁机构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的举措。网上仲裁不仅发挥了互联网覆盖面广,参与便利等优势,而且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了仲裁办案全过程的各个方面,让每一件案件的办理也起到了“法治公开课”的效果,达到了法治宣传的实效,扩展了仲裁制度的公众知晓度,弘扬了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