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年近七旬的周某有一儿一女,儿女都已成家,其自有3间土平房及与妻女三人承包的土地,其女现在北京居住,儿子周某甲在本村居住。妻子病故后,周某外出打工并将承包的土地交给周某甲耕种。2020年2月,周某因年事已高回家养老,发现3间土平房已被儿子翻建成3间砖瓦房,便搬进了新房西屋。住了几天后,周某与儿媳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并产生肢体冲突,周某被其儿媳的兄弟打伤,脸部和腿部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周某向派出所报案后被送医治疗,其儿媳兄弟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周某出院后,要求周某甲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但未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2020年9月,周某找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均未成功,随后周某向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长春市农安县周某与周某甲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调解过程】

接到周某申请后,调委会认真制定了调解策略,确定解决纠纷的关键是做好周某儿媳的工作,既要对其讲清法律规定,扭转错误认识,又要从家庭伦理角度进行劝说,从情感方面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第二天,两名调解员来到周某家走访了解情况。原来,周某儿媳和周某发生矛盾,主要是因周某表示今后要去北京女儿家住,要求他们夫妻给付5万元房子钱并归还承包田。对此,周某儿媳态度十分强硬,表示自家没有钱,承包地也不能还给周某。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将周某和周某甲夫妇二人请到调委会。首先,调解员向周某甲及其妻子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履行义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普及完法律知识后,调解员又劝导周某甲夫妇,赡养父母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周某将儿子抚养成人不容易,作为儿子,在父亲年老时理应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在调解员的讲解下,周某甲及其妻子表示了解了法律规定,也充分认识到了赡养父母是自己的义务,当场表达了愿意赡养老人的意愿。

随后,调解员依法对双方争议的承包田归属一事进行了劝导。首先,周某对其承包田仍有法定权利。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意味着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对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因此,即使周某妻子去世,周某及其女儿仍对共同承包的土地有法定使用权、收益权。其次,对于周某甲提出的“继承其母亲承包权”这一观点,调解员也进行了释法析理。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这与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是不同的,由于土地不属于私有财产,其上的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只有在承包方农户消灭或承包合同到期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才能收回或另行发包,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依法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承包人的继承人。因此,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农户还存在,土地就继续由该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由于周某及其妻女享有对案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使周妻去世,但其他家庭成员还在,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未灭失,更不存在继承的问题。自此,周某甲夫妇才清楚父母及妹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也没有理由再要求耕种。在调解员的说服下,周某甲夫妇表示希望与周某共同耕种承包地,周某表示同意。由于3间平房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本为周某享有,周某甲是在周某原房屋宅基地上翻盖的3间砖瓦房,周某甲同意对其使用周某宅基地的行为予以相应补偿。

经过法、理、情的宣传教育和感化,本案的调解工作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调解结果】

经调解员主持,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1.周某甲给父亲周某2万元作为购买宅基地款,让周某继续住西屋,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孝敬父亲;

2.从2021年开始,周某的承包田由周某与儿子周某甲各耕种一半,粮食直补款也各得一半;

3.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因此发生任何争执。

此后,调委会进行了回访,当事人表示各方都已履行协议,并对调解结果和履行情况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系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纠纷,看似事情不大,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导致家庭破裂、老人老无所依。对于这类纠纷,关键要耐心、细致,讲好事情法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本案能够成功调解得益于以下三方面:一是通过周密调查,调解员全面了解了周某家的矛盾纠纷,并进行了梳理,将矛盾由繁化简,整理化解思路。二是坚持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侧重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讲解,让当事人走出法律盲区。三是运用道德教育,对当事人进行传统文化和善良风俗的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