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某日,吕某某在徐州市泉山区某超市充值了金额为1500元的会员卡。4月底,吕某某发现该超市已停业,随后联系该超市负责人王某某商量退卡事宜。双方协商无果,并因此发生肢体冲突,吕某某打了王某某面部。5月某日,吕某某向徐州市泉山区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过程】
经调解员了解,吕某某充值的会员卡可在某超市消费时享有优惠价格,充值后消费过数次,目前卡内剩余1196元,吕某某希望某超市退还余额。某超市负责人王某某表示,自己经营这家超市近5年,绝不存在卷款逃跑的情况,只是近年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最终于2022年4月做出停业决定,但目前只是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待整顿之后会选址重新开业,时间暂时未定,因此坚持不同意退款,称将来新门店开业后,吕某某可以在新门店继续使用此充值卡。
因双方在前期协商过程中发生过争执,在调解员了解情况过程中,双方情绪都较激动,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式调解,分头对二人做思想工作。调解员首先与王某某进行沟通,表示吕某某作为消费者,在某超市门店办理提前交款性质的会员卡,从法律上讲卡内的金额属于预付款,一旦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问题,商家应该对消费者负相应的责任。见王某某默不作声,调解员继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同时,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经营者应当建立方便、快捷的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机制,与消费者采用协商等方式,解决预付卡消费争议。”本案中,王某某的超市门店停业,无法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理应将消费者充值的预付卡中没有用完的余额退还给消费者。接着调解员又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解王某某,新型疫情确实会对超市经营造成影响,但作为生意人,最重要的莫过于诚信二字,何况王某某之后还准备选址重新开业,如果因为会员卡退费等事宜影响了信誉,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王某某的态度逐渐开始松动,表示新冠疫情给自己超市的经营带来很大影响,今年本想在过年时用充值活动来挽救惨淡的生意,却没想到在今年3月底时,徐州又一次面临疫情的冲击,最终门店还是没能挺过这次困难,听到调解员的释法析理后,已经认识到自己不愿退费的做法是错误的,但目前资金紧张,而且涉及到充值退费纠纷的还有多位顾客,希望能给自己些时间筹集款项,做到有序退款,妥善解决。此外,王某某还就吕某某殴打自己的行为表示,事发至今已经过了好几天,不想再追究吕某某的责任,但自己被打后,为了保险起见,到医院检查花了220元,希望吕某某能够承担这笔医疗费,至于退卡事宜,回去后其愿意尽快妥善处理。
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告知吕某某,本来吕某某的充值卡因商家停业导致不能使用,可以理解其着急的心情,但遇事应冷静处理,而不是动手伤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吕某某称,事发时自己和王某某进行协商,仅仅是想要求王某某退卡,却感到对方话里话外都在指责自己斤斤计较,因此感到非常恼怒,于是挥拳伤人,现在冷静下来感到很后悔,无论如何确实不该动手打人,愿意向王某某道歉。
见吕某某态度松动,调解员也趁热打铁,将王某某的意见转告给了吕某某,并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王某某被打伤是事实,提出赔偿要求合情合理,吕某某对王某某造成的损失应该负责。
经过调解,吕某某承认自己打人的行为不对,同意赔偿王某某医疗费,王某某也保证将尽快为吕某某办理退卡事宜。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吕某某向某超市负责人王某某道歉,并赔偿其医疗费220元;
2.某超市负责人王某某同意在15日内退还吕某某的充值卡余额1196元至其银行卡账户;
3.双方对发生的纠纷相互原谅,同意和解。
15日后,调解员对当事双方进行致电回访,二人均表示退费事宜已按照协议履行,并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
【案例点评】
近年来,在餐饮住宿、娱乐健身、美容美发等众多日常消费领域,越来越多行业开展了办卡充值的预付式消费服务。商家希望获得更多顾客,也应该对此更加负责。只有提供更好、更安全、更高效的服务和产品,做好会员的运营和维护,才能让他们愿意长留,与平台共成长。但由于部分发卡的商家诚信缺失或其他种种原因,许多消费者手上的预付卡演变成了“闹心卡”,引发了许多消费纠纷。作为消费者来说,在办理预付卡前,一定要谨慎鉴别,尽量不要一次性充值过多金额,要选择信誉度高、正规可靠的商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这是对商家的限制,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