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朱某向傅某借款80万元,傅某通过银行转账借给了朱某80万元整,朱某收到钱款后写下了收据,但双方并未约定还款日期。傅某迟迟没有收到朱某归还的借款,也与朱某失去了联系。经过多方打听之后,傅某才知道朱某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已无行为能力,眼看借出的钱可能无望拿回,傅某心急如焚。
2022年6月某日,傅某找到朱某居住地上海市黄浦区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求助,希望能在调委会的帮助下顺利拿回借款,挽回损失。
【调解过程】
调解员接到傅某的调解申请后,为了弄清事件经过、掌握事实情况,电话联系了借款人朱某的儿子宋某(朱某的监护人),询问宋某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并从宋某处核实情况。经了解确认,双方对于朱某借款一事没有异议,至今没有还款也是事实,且宋某和傅某对归还借款一事也正在协商中。得到宋某认可后,调解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2022年6月某日,双方如约来到调委会进行第一次调解。宋某首先讲述了母亲朱某的情况,由于患上阿尔茨海默症,2020年11月法院宣告朱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年12月指定其为母亲的监护人。同时,宋某也表达了自己愿意主动履行监护人责任和愿意及时归还借款的态度,只是希望傅某能给出一点时间,让他筹集钱款。了解情况以后,傅某也表示能理解宋某,只是担心会再出现变化,到时不仅不能拿到这几年的利息,连本金也无法拿回。
在第一次的沟通中,调解员发现,双方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能达成共识,但由于借款人情况特殊且涉案金额较大,导致双方都有自己的困扰和顾虑。想要打消双方的困扰和顾虑、解决好此纠纷,情与法的结合是关键。调解员为此请教了社区法律顾问,翻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好充足准备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
第二次调解会上,调解员首先对当事人进行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调解员首先向宋某阐明,虽然其母朱某和傅某未对还款期限进行约定,也未达成补充协议,但是傅某可以要求随时返还,况且傅某也已经给了充足的准备时间。调解员同时指出,80万元对任何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且已经拖欠五年之久,给傅某的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傅某想要尽快拿回借款合情合理。听完调解员的劝解,宋某对久未归还借款的行为表示歉意,承诺在2022年6月底前将借款还给傅某,但同时宋某提出,当初双方并没有约定利息,所以不同意支付利息。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双方的争议焦点由何时归还借款转变为是否要支付利息。调解员向傅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双方在借款中没有约定利息,因此傅某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缺乏法律依据。调解员同时劝解傅某,宋某一直以来都在积极履行监护人义务,态度非常诚恳,调解会也是随叫随到,可以看出宋某想要解决纠纷的态度。况且傅某与朱某是多年的同事,如今是因为朱某遇到了身体上的疾病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建议傅某看在对方诚心解决问题的态度上,从实际出发提出合理诉求。最终,傅某表示只要宋某能够及时返还本金即可。另一方面,调解员又与宋某沟通,对宋某积极处理母亲与傅某之间纠纷的态度给予肯定,同时释之以法、动之以情,希望他能体谅傅某所遭受的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压力。宋某也表示自己一定按时还款,否则愿意支付违约金。在调解员有理有据的劝说下,双方终于在归还借款纠纷上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1.宋某于2022年6月某日前将其母亲朱某所借的80万元还给傅某;
2.如果到期未还,宋某愿意承担4万元的违约金;
3.借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归还。
2022年7月某日,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得知宋某某已如约归还了80万元,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表示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首先,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阐述及举证,了解到纠纷双方对于借款事实和金额无分歧,但在还款时间、利息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掌握矛盾的争议焦点是化解纠纷的坚实基础。其次,调解员充分发挥法律作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还款期限、利息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知识的支撑,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服,从而找到调解的突破口。最后,调解员由情及理、由理入情,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从事实出发提出调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