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某日,汝南县某社区居民杨某甲与杨某乙、王某某下班后相约聚餐饮酒。散席后,杨某甲在独自骑电动车返家途中不慎撞到路边大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杨某甲家属认为,杨某甲的死亡系与杨某乙、王某某聚餐饮酒造成,遂多次与杨某乙、王某某协商经济赔偿事宜,但协商无果。2022年6月某日,杨某甲家属来到汝南县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对当事人聚餐饮酒的饭店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并联系相关部门查看了出事路段的监控视频,也询问相关人员详细了解案件过程。随后,调解员又走访了案件当事人,在询问杨某甲家属时,为防止其情绪过于激动,首先对杨某甲表达了哀悼之情,对杨某甲家属情绪进行安抚。杨某甲家属表示,杨某甲一向身体健康,平日也无酗酒等不良嗜好,且杨某甲有多年驾车的经验,熟知交通规则,对回家的路况熟悉,不存在突发疾病及不熟悉路况等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形。所以杨某甲家属认为,杨某甲的死亡系杨某乙和王某某在聚餐时劝酒及酒后未尽到对杨某甲照看义务、未将杨某甲安全送回家所致,因此主张应该由杨某乙和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提出不低于40万元的经济赔偿诉求。
随后,调解员与杨某乙、王某某取得联系,杨某乙和王某某表示,二人与杨某甲系朋友关系,席间三人均饮酒,但不存在任何劝酒的情形。聚餐结束后,二人曾主动表示送杨某甲回家,但遭到杨某甲拒绝。二人看到杨某甲意识尚算清醒,所以才未对其进行护送,也没有对其驾驶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于杨某甲的意外离世,二人也表示十分痛心,但均认为杨某甲撞树的交通事故才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二人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调解员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本案的责任归属及划分,二是若杨某乙、王某某存在一定责任,赔偿金额如何认定。
考虑到各方情绪激动,调解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意见后,决定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展开调解。调解员向杨某甲家属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结合本案,杨某甲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于饮酒过量和酒后驾驶电动车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但是其对自身安全未足够重视,且公安机关已经将案件定性为意外事件。从饭店调取的视频显示,杨某甲酒后意识比较清醒,当天确实存在杨某乙、王某某提出将杨某甲送回家被杨某甲拒绝的情况,不能完全认为杨某乙、王某某二人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将杨某甲的死亡责任全部归于二人是不合理的。调解员进一步指出,若杨某甲家属一味坚持索要高额赔偿,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杨某甲家属合理降低心理预期。杨某甲家属在听到调解员有理有据的分析后,表示赞同,会进一步结合实际提出合理的经济赔偿金额。
随后,调解员又与杨某乙、王某某展开谈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调解员向两位当事人指出,共同饮酒人在饮酒过程中,对其他饮酒人负有提醒、劝阻和通知的义务,对醉酒者负有看护、照顾和护送的义务,此护送义务包括将醉酒者安置在对其人身不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劝阻等。若共同饮酒人未在饮酒过程中和饮酒后履行义务,造成人员伤亡时,共同饮酒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饮酒者本人存在过失,可以减轻共同饮酒人的责任。在本案中,虽然杨某甲明确拒绝了杨某乙、王某某提出将其送回家的要求,但考虑到杨某甲醉酒,二人并未将杨某甲安置在对其人身不构成威胁的情况下,特别是没有对其酒后驾车行为进行劝阻并发生了车祸,因此杨某乙、王某某对杨某甲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杨某乙、王某某在调解员释法明理后,也均表示赞同。
察觉当事人态度均有所缓和后,调解员将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就本案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表示,杨某甲正值中年,其收入系家中主要经济来源,而杨某甲、杨某乙、王某某三人自幼相识,素来感情交好,建议双方当事人早日化解矛盾,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杨某乙听闻后,主动表示愿意给予杨某甲家属3万元的经济赔偿,王某某也表示赞同,愿意给予杨某甲家属同等数额的经济赔偿。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后,杨某甲家属最终表示同意,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杨某乙、王某某二人每人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向杨某甲家属支付赔偿金3万元,共计6万元;
2.杨某甲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一案,杨某甲家属不再向杨某乙、王某某二人主张任何侵权责任;
3.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4.本案一次性终结,协议履行后,双方不再因此产生其他纠纷。
经回访,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酒桌文化”源远流长,但因过度饮酒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共同饮酒人在饮酒过程中,对其他饮酒人负有提醒、劝阻和通知的义务,对醉酒者负有看护、照顾和护送的义务。在本起案件中,调解员经过实地调查,多方面了解情况,迅速归纳总结双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从而引导当事人认清责任,同时结合情理,引导当事人互相体谅,妥善解决纠纷。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成矛盾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