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吴某(未成年人)就读于上海市奉贤区某学校,2022年7月某日,吴某参加某学校安排的体育课,因学校体育场地正在施工,故某学校将体育课安排至食堂进行,在临近下课老师整队过程中,吴某突发晕厥,面部着地摔倒在地上,致使一颗门牙掉落,另外三颗门牙松动。吴某的母亲范某认为,吴某的伤势是在某学校内部发生,并且由于学校将体育课的场地从操场换成食堂,导致女儿摔倒时,直接倒在了瓷砖铺成的地面上,加重了其伤势,因此应该由某学校承担全部责任。某学校认为,进行体育课等活动时体育课老师并未离开现场,吴某突发晕厥是由于低血糖导致的,校方并无过错。此外,某学校在吴某突发摔倒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家长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也已经跟家长赔礼道歉,并愿意积极处理事件并补偿,但范某提出的金额要求过高,双方在赔偿预期上存在很大差距。吴某的母亲范某与某学校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向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委会受理后,安排调解员组织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人民调解的纪律,并依次请双方阐述各自的结论以及依据。由于吴某是未成年人,所以由吴某的母亲范某代理。
首先由范某开始陈述。范某表示,自己已经带吴某去治疗,经医院诊断显示,吴某无明显外伤,牙部拍片后发现牙根未见明显受损,但由于一颗门牙已掉落,且吴某已经换过牙,只能通过种植新牙进行治疗。范某认为,吴某的伤情是在学校内部发生的,并且由于学校将体育课场地从操场换成食堂才导致吴某伤情加重,所以应由某学校承担全部责任,承担治疗费以及自己的误工费共计3万元。某学校则认为,体育场地的更换是由于操场当天正在施工,且体育课过程中体育老师全程陪同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吴某突发晕厥主要是因为低血糖,事发太过突然校方也无法预料,吴某摔倒后校方也第一时间拨打家长电话并送往医院治疗,考虑到吴某是在学校期间受伤,校方也已跟家长赔礼道歉,并愿意积极处理,但范某提出的方案金额过高,无法同意范某的主张。
了解纠纷双方各自的主张后,调解员制定方案,决定先理清双方责任,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赔偿比例,再根据伤情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以求尽快化解纠纷。
调解员向双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某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本案件中,经过调解员前期走访了解到,吴某在体育课期间就已有不适症状,但并未引起老师注意,此外,学校将体育课的场所换到食堂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对于吴某的损害某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某学校应当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费用。
然而范某仍然坚持某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要求某学校支付全部治疗周期的费用和误工费用,双方互不退让,调解陷入僵局。见此情形下,为了避免冲突进一步扩大,调解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调解员先与范某沟通。范某表示,吴某入校意味着自己已经将吴某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某学校,因此,对于吴某在校期间的一切损害均应由某学校承担责任。调解员告知范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家长把未成年子女送到学校后,仍然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仅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对学生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职责,仅需要对其过错承担责任。本纠纷中,某学校虽然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吴某突然晕厥导致,某学校只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调解员对范某的心情表示理解,但也建议范某根据吴某的受伤程度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索赔,同时表示虽然会跟某学校沟通,适当的提高赔偿金额,但是很难达到范某的要求,希望范某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合理调整自己的要。经过调解员的劝说,范某同意降低标准。
调解员根据范某的诉求,再次与某学校展开沟通。调解员指出,作为父母,看到孩子受伤心情难免急切,希望某学校能够换位思考,理解范某的心情,适当提高赔付金额,促进此事早日得到圆满解决,以免矛盾升级。经过劝说,某学校表示愿意与范某再次协商。
见双方态度缓和并且对赔付金额都有继续商谈的意愿,调解员重新组织双方再度协商,经过调解员的协调引导,双方都在不断让步,最终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范某同意接受医疗费赔偿以及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赔偿金共计1.5万元;
2.某学校于2022年8月某日前一次性支付范某赔偿金1.5万元;
3.协议签订并履行完毕后,双方无其他争议。
事后,经回访,范某表示某学校已按调解协议的约定支付了相应赔偿金。至此,一场校内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化解。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由校内损害赔偿纠纷,家长因对子女的担忧和疼爱,往往在纠纷处理中较为激动,矛盾易激化,所以调解此类纠纷,往往需要在引导家长平复情绪后,倾听家长的意见,针对家长的诉求,释法明理,以公平合理的态度划分纠纷责任,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赔偿数额。本案中,调解员针对家长的一些法律盲区及时释法明理,分析双方的责任,以法服人,以理动人,促进纠纷得到了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