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1年10月17日上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开考前20分钟,洛阳考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考点一名考生顺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及健康码、行程码检测后进入考点后(未进入考场),主动向考点考务办报告其有咳嗽症状,经考点疫情防控人员复测体温升高至37.6℃。经洛阳考区疫情防控专家综合研判,立即向河南省司法厅洛阳考区总督考及省司法厅考试处进行了汇报,按照总督考及省厅考试处的要求,洛阳考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用发热备用考场,有序组织相关考务工作。

紧急启用防疫隔离考场服务考生顺利参考案

【应对措施】

洛阳考区考务办严格按照《洛阳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程序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每两小时对该考生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均在37℃以下。同时,协调洛阳市中医院派专门医护人员到考场进行核酸采样。第一场考试结束后,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该考生及监考人员未离开考场,由考点安排专人送餐到考场。考生正常开始第二场考试后50分钟,该考生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阴性,经洛阳市疾控部门综合研判,认为该考生考试结束后可正常离场。考试结束后,该考生经核酸检测为阴性。同时,洛阳考区对启用的发热备用考场相关区域及设施进行彻底消杀,监考人员防护用品由防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下死角。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司法部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南省司法厅和洛阳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洛阳考区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又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发热考生的考试权利。

【编辑点评】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各地要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各项措施。对突发状况要及时有效处理,既要保障考场安全和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也要精准研判,合理界定,保障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考生的参考权利。河南省洛阳考区及时启用发热考场和处理复测发热考生的案例,措施妥当、处置及时,对各地有参考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