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0年11月1日上午8点35分,在长沙考区某考点准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谭某因低血糖突然晕倒,额头磕在楼梯间的灭火箱上流血不止。考务人员人员发现异常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经现场医务紧急处理后,病情趋稳,仍建议入院治疗,但该考生坚持参考。考点总监考现场紧急调度,最终助其完成考试,考生及家属表示感谢。
【应对措施】
一、紧急救治。事发后,考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医务人员询问病史,给考生进行伤口包扎。因考生低血糖,伤口创面较大,流血过多,医生建议考生前往医院进行治疗。
二、安抚考生。考生担心耽误考试,不愿前往医院。考点总监考与医务人员沟通后,担心考生在考试途中二次晕倒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劝说考生到医院就医,并告知考生可以在9点30分前赶回考场(根据考试规定,9点30分前到达考场可以参加考试),打消考生顾虑。
三、联系医院。考点迅速联系附近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并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先期垫付医药费,办理好所有手续。同时,在考点总监考、医务人员陪同下,用考务车将考生送医治疗。
四、协调交警。考虑到回考点最近的道路是单行线,在医院确认考生具备重新参考的身体条件后,考点总监考联系辖区交警,由交警车辆直接将考生送回考点。
五、重点关注。到达考点后,为避免考生再次晕倒,考务人员提前准备了补充能量的食品,并全程搀扶考生至座位。入考场前对其身份进行了核验,并加强考场管理,防止个别别有用心的考生趁机进行舞弊,考场监考重点关注考生身体状况。
六、通知家属。在考生治疗的同时,考务人员迅速通知考生家长,考生父亲来到考点时,考生已经从医院返回,顺利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家长对全体考务人员表示感谢。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第五条第八款第三项:“考试开始后应试人员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的,监考人员要立即报总监考,并通知考点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治疗,可以继续考试的,在加强监护的同时允许其继续参加考试,但不予补时;如果无法继续参加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考生谭某低血糖晕倒,磕破额头受伤虽然发生在正式开考前,但基于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权,考点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运用组考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处置突发事件,迅速对考生进行医疗救助,待在其病情稳定后,在加强监护的同时允许其继续参加考试,最大限度保障了考生的权利。确定可以参考的同时,考点考务办公室核实考生身份,向考生亲属了解考生相关情况,并要求家属达到考场外守候,陪同参考。对于考生家属提出的感谢请求,工作人员告知了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明了考试廉政纪律,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考生谭某晕厥抽搐,倒地撞伤后,考生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考点总监考及相关工作人员在1分钟内迅速到位,并依规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使考生得到了及时救治,并按时返回考场完成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切实维护和保障了考生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