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10月20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期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考点考生陈某因粗心没看清楚选做题题号而答错了题,考后心急如焚,和监考人员发生了争执,并将责任推卸至监考人员身上,表示监考人员提醒答题的时候没有说清楚。苏州市司法局流动监考第一时间介入,并迅速将情况汇报总监考,总监考立刻赶到事发现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稳定了考生情绪,待考生心情平复后指导其撰写了情况说明,并将该考生情况第一时间向省厅和司法部汇报。
【应对措施】
遇到突发情况后,总监考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迅速处理,避免考生和监考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在安抚考生同时,依法依规处理问题。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应试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本着热情服务的原则,苏州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向省厅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汇报情况得到妥善处理后,该考生顺利通过了主观题考试,在得知成绩后,第一时间向市局送来了锦旗,并给予了高度赞扬。
【编辑点评】
苏州市司法局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组织、资格申请、咨询服务、证书备案、档案调转等各环节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细致周到地做好为考生服务的各项工作。针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计算机化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高度负责,及时应对,妥善处置,表现出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