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7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名刚结束,湖南省某考区司法局接到考生张某的求助电话,称其视力二级,双眼视力0.05,参加今年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长时间看电脑显示屏存在很大难度,担心无法顺利完成考试,希望考试组织方能提供语音辅助设备,并允许其提前熟悉考试环境,协助其完成考试。市局立即对考生有关实际情况和材料进行核实,确定考生本人能独立完成考试,无需他人代书之后,立即向上级部门请示,批准单独为其安装语音辅助软件,特别编排座位完成考试。此后张某出于对计算机化考试潜在未知因素的过分担忧,反复致电司法局寻求安慰,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耐心解释、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让其安心复习,并在考前由专人陪同在参考学校对语音辅助软件进行适应性测试和演练,直至其满意为止。最终张某以194分顺利通过了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开考前夕,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多次关心询问考生情况,张某拒绝了特殊照顾,他表示希望与正常考生一样参加考试,市局考虑其看不清楚教室挂钟,特允许佩戴电子手表入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张某专程来到市局赠送锦旗,感谢领导及工作人员对他的体贴关怀和热情服务。
市司法局还了解到:张某之前靠开按摩医院谋生,积攒了人生第一桶金之后,想转行从事法律职业,非法律专业的他毅然选择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去年参考没有通过,他并没有放弃,遇到计算机化考试他依然没有放弃,这种追求精神值得我们为之助力,他也不负众望,通过了客观题考试。
【应对措施】
1、精准服务。市司法局接到张某求助电话后,首先对考生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对其报名材料和残疾情况进行实质审查,确定其不需要专门工作人员读题、辅助答题,只需要提供语音辅助工具即可参加考试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服务方案,安排专人与之对接,确认语音辅助工具的使用可行性。经司法部、省司法厅批准,决定为张某提供语音辅助设备,并安排其提前适应环境。
2、排除干扰。为不影响他人考试,征求张某本人意见,市司法局专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先期与学校进行沟通,为其编排了相对独立的座位。考务培训会上,将特殊考生情况提前告知监考老师和考务人员。考试当天,张某持残疾证参考,避免其他考生质疑。
3、心理辅导。张某因为担心语音辅助系统的使用情况,对第一次参加机考心怀忐忑,反复致电我局寻求安慰,针对张某考试复习期间出现的焦虑情绪,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专门咨询了心理咨询师,多次耐心解释,与之沟通,让其安心准备考试,并承诺安排他提前测试系统,助其顺利完成考试。
4、考试当天,安排考务组工作人员专门为张某提供服务,主观题考试允许其佩戴电子手表入场参加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司法部关于保障视障考生参考的有关指导意见,在视弱考生张某提出单独为其配备语音辅助设备申请之后,市司法局在对其进行身份、资格核验的同时,对此要求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且对残疾等级为二级视力的考生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影响进行分析研判。几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服务方案,局领导多次督促办理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机考服务商为张某的参考电脑单独安装了语音辅助设备。司法部考试中心特别将张某编排到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五楼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实验中心513机房,市司法局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陪同张某于9月20日到考场先行进行了两个小时试听设备环境测试,测试结束后,张某表示语速很满意,对考试很有信心,并以194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客观题考试。
【编辑点评】
第一,认真落实司法部“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始终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努力实现特殊考生的合理需求。第二,给予特殊考生的人文关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不能引起其他考生的质疑,影响考试秩序。第三,对于考生出现的考前焦虑等不良情绪,不能只认为是考生自己的问题,应该纳入组考服务工作项目,对考生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排解,为其创造一个平和的应试心态。第四,对于特殊考生的特别安排,组考方、校方和机考服务公司通力配合,提前安排考生熟悉环境,进行适应性测试,积极帮助其顺利完成考试。
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每个考生,要在坚持严格规范组织考试的前提下,对考生予以更大的人文关怀。在工作过程中优化服务措施,关注帮扶细节,充分尊重和保障考生的应有权利,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