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9年8月31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即将开始,黑龙江省绥化考区职教中心考点考场教学楼内,1名考生却在卫生间门口哭泣,经工作人员询问才得知,该考生在如厕时,不慎将身份证掉落在便池之中,并被水冲走。考生担心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十分焦急,失声痛哭。
【应对措施】
问题发生后,工作人员立即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将此情况迅速向考务办公室报告。二是由考务办公室做出判断:考生既然在考场教学楼内遗失身份证,证明其已经通过了设在考场教学楼入口处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查验关口,因此初步确定其身份是真实可靠的。三是立即向考点值守的公安人员通报情况,由公安人员现场核查考生身份,并联系补办相关身份证明。四是在身份得到核实后,安排流动监考引导考生,通过输入准考证号的方式,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人像比对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