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12月15日,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的第一天。黑龙江省伊春市司法局接到考生于某的求助电话,称自己刚完成分娩从医院回家,身体虚弱,高烧不退,无法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应对措施】
针对现实情况,伊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特事特办,安排工作人员利用下班时间,携带笔记本电脑、高拍仪、身份证阅读器、签字板等办公设备来到考生于某家中,为其现场办理了资格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同时,对今年所有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信息进行再次梳理,及时了解考生实际困难,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处理依据及结果】
按照司法部工作要求,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未到现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考生于某因健康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手续,属于正当理由,不属于放弃申请的情形。因此,司法局为于某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协助完成了申请手续。
【编辑点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选拔优秀法律职业人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重要窗口。伊春市司法局在为考生办理申请手续的过程中,急考生之所急,想考生之所想,高度负责,主动作为,不辞辛苦,热情周到上门为考生提供服务,有效解决了考生困难,展示了执政为民的好作风,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