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10月20日上午8点10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即将开始。江苏省泰州考区省泰中附属初级中学考点门前,众多考生正排队有序通过安全管理系统查验通道,考生张某通过时电脑数次提示查验不通过。为了不影响正常秩序,工作人员将该考生带离通道进行核实。经查,该考生为本地一所大学应届考生,其报名照片与本人、身份证照片均不相像,且在9月22日客观题考试(上午、下午)均未通过安全核验,都是经人工核验方式进场参加考试。此次主观题考试仍未通过核验,有替考嫌疑。后经多方辨认核查,确认该考生即为本人,遂准许该考生参加考试。

严格安全管理认真核查比对考生身份案

【应对措施】

一、严格规定,认真查验。对通过安全查验通道参考的考生坚持每人每场、逐人核验方式进行安全查验,对系统显示核验不通过的考生进行认真仔细的核查,确是本人但因其他原因不能通过查验的考生,经登记后采用人工查验的方法,准许其进场参加考试。本案中,该考生先后三次都未通过系统核查,替考嫌疑比较明显,故应认真仔细核查。

二、多方查证,严防替考。调查中,据考生张某自称,其报名时上传照片经过修饰,故与本人比较,相似度差;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其高中时拍的照片,几年后本人长相变化较大,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严防替考作弊,工作人员将该考生登记后,安排其先行参加考试。之后协调现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警务通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除像片不太相似外,其他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为进一步核实该考生身份,经征求该考生所在学校同意,安排工作人员到学校邀请该考生班主任李老师前往考点考场,在不影响考生的正常考试前提下,现场对该考生进行了辨认。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对考生进行身份查验是严防替考作弊,确保考试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考生张某未能通过安全管理系统查验,是因照片过分修饰造成的,经工作人员多方查证,确认是其本人参加考试,排除替考嫌疑,故允许该考生进场参加考试。

【编辑点评】
     严格考试组织实施流程是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关键环节,更是营造“公正公平”考试环境和落实“从严治考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原则的重要体现。应试人员进场考试必须通过安全管理系统通道检查,这是核对考生身份、严防替考作弊的重要举措。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应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系统通道查验流程和标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多方查证,确保身份核准,既要保持查验通道的正常秩序(不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同时也要严防查验不通过考生因调查取证核实有误而“漏网”或核实时间过长而影响其进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