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6月中旬,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期间,上海市司法局接到视障考生薛某的求助信,咨询对于视障考生是否有特殊考试安排。经上海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薛某视力障碍程度为弱视,矫正视力为4.2,纸质试卷阅读无碍,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首次实行机考,因涉及到显示器大小、字体大小等因素,考生不确定能否对机考电子试卷正常阅读。上海司法局工作人员在约见核实考生情况后,立即联系机考服务公司,架设考试模拟设备,并安排考生薛某前往模拟操作,以确定其能否正常参加机考。通过机考界面字体设置,考生确认可以正常阅读试卷内容。考前,工作人员制定视障考生预案,考试期间持续跟踪了解薛某情况,最终薛某顺利完成考试。

为视障考生薛某提供帮助的案例

【应对措施】

上海市司法局收到薛某求助信后,第一时间与薛某取得联系,安排专人了解情况,解释政策法规,听取意见诉求。并针对考生具体情况和要求,安排考生参加机考模拟环境,测试其接受程度,后期持续跟踪了解考生情况,保障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处理依据及结果】

市局严格执行司法部工作要求,以人为本,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通过周到完善的服务,保障每位考生能安全顺利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薛某向市司法局致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