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金某是宁波大学在校学生,患先天性弱视,眼睛几乎看不到东西,在平常参加学校各类考试时都需要他人帮忙读题,再通过本人口述他人代书才能完成。2010年6月金某到宁波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书面申请司法行政部门为其提供单独考场、单独监考人员和助考人员,以圆自己的法律职业梦。宁波大学师生也呼吁给金某一个机会,为其提供特殊考场。这是宁波市、浙江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先例的司法考试请求,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历来以实施严格、程序严谨著称。宁波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看了金某的求学事迹后深为感动,他们从司法考试所有规定中寻求设立特殊考场的依据,从其他国家级考试曾经出现的特殊情形中寻找理由,并向司法局领导报告,建议向上级机关申请为他设立一个特殊的单独考场。宁波市司法局领导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后,研究制订设置“特殊考场”方案,报浙江省司法厅和司法部同意。2010年9月16日、17日,金某在一个特别的考场完成了一次特殊的考试,并最终以441分的优异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
【应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考生利益无小事。针对金某的特殊申请,宁波市司法局先是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了核实,然后召开专题论证会,达成为其设立特殊考场的共识后,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取得司法部、浙江省司法厅、宁波市司法局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关心和支持。
二是给予考生人文关怀的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做到周密安排,万无一失。首先,在考试前制定特殊考场的实施方案:1. 为金某单独设特殊考场一个;2. 配备2名助考人员,均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非法律专业毕业,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负责为金某读题,并按照金某口述答案完成答题卡的填涂、书写;3. 配备监考人员2名、流动监考1名,均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监考人员除了负责监考外,还负责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其次,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细节问题,确保特殊考场工作顺利完成。1. 考虑到视障考生行走方便因素,选择一楼的教室作为特殊考场;2. 专门对特殊考场的助考、监考人员进行了单独培训;3. 考试前助考人员与金某进行沟通,了解金某的一些需要,也让金某熟悉助考人员的声音、语速和发音习惯,便于顺利完成考试;4. 进入考场后,虽然只有一名考生,但是监考人员完全按照监考的统一流程来操作。
【处理依据及结果】
严重弱视的金某,显然无法跟常人一样完成考试。对于学习法律专业的金某来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是实现他人生梦想的第一步,金某不负众望,以441的高分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特殊考场的设立离不开司法部司法考试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特殊考场的设立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当年《宁波日报》、《宁波晚报》、《现代金报》、宁波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网易、搜狐、《法制日报社》法制网、新民网、浙江新闻网等12家网络媒体对司法行政部门为弱视考生设立特殊考场的情况给予广泛报道和好评。2017年10月8日,央视新闻直播间以《青年中国范er:金某》为题,报道了中国首位视障律师金某,如今金某在天津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完成实习,如愿成为律师。金某说:中国有8500万名残障人士,其中有为数不少的视障人士。我想让更多人知道视障人士的就业,不只有按摩一条路,视障人士一样可以活得很精彩,我还想用法律维护更多残障人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