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概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阿坝考区马尔康民族师范学校考点第五考场卷四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查获应试人员尼某(女),涉嫌夹带、查看、抄袭私自违规带进考场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资料后,场内监考人员庚即报告楼层巡考人员,楼层巡考人员马上报告考点总监考。考点总监考了解情况后,指示两名司法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尼某及相关证据材料带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对作弊材料采取原件封存、照相录像证据保全措施。由两名工作人员对尼某进行现场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尼某对夹带资料违纪事实供认不讳并签字确认,询问全程录音录像。考点总监考人复核情况后,认为该违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责令尼某离开考场的决定,并当场告之尼某处理结果。尼某在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离开考点监考办公室。

尼某查看文字资料违纪违规处置案

【应对措施】

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万无一失,阿坝州司法局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培训,细化工作举措,热情服务考生,圆满实现了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序”的工作目标。在考试实施过程中,更是以防范作弊为重点,主要有以下应对措施:

一、开展诚信参考宣传。考前运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电视台、广播及相关报刊等平台,以及短信、温馨提示等有效方式开展“守规矩、倡诚信、反作弊”系列活动,增强打击作弊的威慑力,引导考生自觉诚信参考。

二、加强人防和技防手段,防范和打击传统和高科技作弊。一是对考生“两证”进行三级核验。考生进入考点大门前,由两名公安人员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证件进行第一次查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对“两证”进行第二次核对验证;开考后半小时,楼层巡考人员再次对考生进行“两证”核对检查,杜绝替考现象发生。二是加大无线电信号监测力度。考点配备无线电监测车全方位、多角度对可疑无线信号进行搜寻和排查;在每间教室入口处配备金属探测仪,避免考生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场内配置大功率的手机信号屏蔽仪,有效保障无线电信号与考场隔离。三是考点实行二级监考,每个考室除安排2名现场监考人员,每4个考室安排1名流动监考外,还利用标准化考点设置的视频监控中心,安排专人查看每个教室的实时视频图像,并在考试结束后对每个考室考试录像进行回放。

三、做好违纪处理相关准备工作。一是专门安排两名具有执法资格(执法证)人员负责处理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分工,分别负责询问、记录、收集固定证据等工作。并邀请一名律师担任处理违纪行为事件的顾问,对违纪处理程序、流程和证据保全等方面进行把关。二是提前准备固定证据的执法记录仪、照像机、复印机等器材。三是提前印制《考生违纪行为现场处理对照表》、《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报告单》、《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权利告知书》、《暂扣违纪工具材料单》等表单备用。四是利用标准化考点的监控等设施,将每场考试的监控录像进行拷贝保存,为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工作提供相应的视频证据。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考点总监考作出责令尼某离开考场的处理,并报阿坝州司法局,阿坝州司法局作出给予尼某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尼某未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