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0年8月中旬,距当年司法考试还有1个多月的时间。某某市司法局接到一名残疾考生金某的求助信。金某是某某大学法学院本科三年级学生,经审查,符合参加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金某患先天性弱视,眼睛几乎看不到东西,在平时参加学校各类考试中需要他人帮忙读题,再通过本人口述他人代书才能完成。金某在来信中希望司法行政部门能为其提供单独考场、单独监考人员和助考人员,圆一名残疾考生的法律职业梦。鉴于此事特殊和时间紧张,某某市司法局立马对有关事实和材料进行调查,并向省厅请示,省厅考试部门及时将此事报告司法部司法考试主管部门。部司法考试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同意了金某的申请,并要求所在考区做好周密的实施方案。在部、省、市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关心帮助下,考生金某在一个特别的考场完成了一次特殊的考试,并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

设定特殊考场为考生金某提供特别服务案

【应对措施】

一是针对残疾考生金某的特殊申请,当地市司法局先是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了核实,然后召开专题论证会,达成为其设立特殊考场的共识;二是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取得司法部司法考试主管部门的支持;三是制定特殊考场专门的实施方案;四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特殊考场工作顺利进行。

【处理依据及结果】

残疾考生金某提出为其设立特殊考场的申请后,当地市司法局对此组织了调研论证,收集了解金某参加高考时的有关信息和他在大学生活学习上遇到的障碍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视障考生参加考试的有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向局党组做了专门汇报,经局党组同意,当地市司法局即向省厅上报了为残疾考生金某设立单独考场的请示。省厅立即将该情况向司法部请示,经部司法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当地市司法局为残疾考生金某设立了一个特殊考场,并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金某在特殊考场中顺利完成了考试,并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编辑点评】

严重弱视的金某,显然无法跟常人一样完成考试。对于学习法律专业的金某来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是实现他人生梦想的第一步,而金某也不负重望,以高分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特殊考场的设立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当地主流报社、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搜狐、网易、法制网、新民网等12家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对司法行政部门为弱视考生设立特殊考场的情况给予广泛报道和好评。国家司法考试设立特殊考场是充分体现司法行政工作以人为本、彰显人文关怀的一个成功范例,对于进一步完善司法考试工作机制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