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概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12月16日开始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河北省石家庄考区考生张某某在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经审核报名时所用毕业证书未通过教育部核验。在审核现场,石家庄司法局工作人员对该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了查验,但未查询到该申请人的相关学历信息,故向其出具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其在2016年1月20日前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1月14日该申请人提交了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外观、内容及纸质与其他申请人提交的报告无异。但是,工作人员登录教育部“学信网”仍无法查询到该报告,后致电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确认该学历认证报告系伪造。
【应对措施】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网上报名以来,个别考生证明材料存在一定问题,尤以学历证书、身份证的问题居多。考生对学历证书是否符合要求,不主动查询、不主动认证;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不注意查看,快过期的不及时换证,导致在考试、资格申请、领取证书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针对上述问题,石家庄市司法局采取了有力措施:
第一、将预防关口前移,在报名前和报名中,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短信等形式告知考生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同时加强报名期间的考生信息审核力度,对学历、身份等有问题的考生,逐一打电话提醒。
第二、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要求无特殊情况考生必须本人办理申请,不得由他人代办,确实需要代办的,工作人员也要通过报名系统与考生本人进行联系确认。
第三、在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期间,设立多个环节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逐一核验比对,要求所有未通过教育部核验的毕业证书及证明材料,都要由工作人员登录“学信网”进行查询验证;对提交的每一张证件照片都要与报名时照片、本人、身份证进行多方核对,严格杜绝造假及假冒行为。
【处理依据及结果】
石家庄市司法局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对张某某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通知申请人并报省司法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