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概要】

2007年9月15日,国家司法考试河北省沧州考区某中学考点卷一考试正在进行中,负责电子巡查的监考人员发现无线耳机监测设备里偶尔能听见说话的声音,工作人员立即通知了考务办,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确认,在考场内进行反复侦测,发现一名女性考生董某神色慌张,在其附近能清晰听到报题号和答案声音,遂将其带出考场。经对考生董某耳内进行检查,发现其耳内有一对黑色无线耳机。考务办即指派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将其绑在身上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拆卸下来,并发现无线设备连接一部低频段小灵通电话。

董某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作弊案

【应对措施】

考点总监考人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董某带离考场,做询问笔录和固定有关证据,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沧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董某供认,将在考场外汽车内协助董某传送信号的刘某当场查获。当天下午沧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同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对董某及刘某进行询问,两人对内外串通作弊事实供认不讳。

【处理依据及结果】

考点总监考人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董某离开考场,沧州市司法局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董某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河北省司法厅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02年司法部令第71号)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其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