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称“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应急预案”或“事故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事件)或灾害而提前制定的相关预案或方案,以确保快速、有序、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减少事故损失。它原本是化工生产企业为预防、预测和处理“重点生产设备事故”、“重点生产场所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而提前制定的应急预案。(1)重大事故需要应急救援预案。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现代大规模生产隐藏着非常严重的事故隐患。特别是化学工业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使用和处理大量的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随着近年来我国化工生产设施的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危害非常大,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例如:(1)1993年8月5日,中国深圳一危险品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混装货物因化学品泄漏发生爆炸,造成15人死亡,873人受伤,损失2.54亿元。(2)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因储罐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40人受伤,17个储罐和储存的20000吨物料被烧毁,储罐区大部分设施受损。(3)2003年12月23日22时左右,重庆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突然发生井喷事故。富含硫化氢的气体被喷到30多米高,大量硫化氢气体喷涌而出。失控的有毒气体随空气沿高桥镇、正坝镇、刘妈乡的河谷带迅速扩散,短时间内造成大面积灾害,靠近气井的开县4个乡镇数万人受灾。27日上午11时,川东北气矿16H井喷成功压井封堵。事故造成243人死亡,1万多人不同程度中毒,10万人紧急疏散。这些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警示我们,必须加强我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危害,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为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生产装置和设备,对危险场所和部位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纳入专项管理。比如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碳氢化合物。当温度降低或压力升高时,其主要成分很容易变成液体,便于储存和运输。但当温度升高,压力降低时,迅速气化,气化体积膨胀到260倍。它的气体密度比空气重1.5 ~ 2.0倍。一旦泄漏,就会聚集在地面的低洼处,不容易散去。当它与空气混合时,很容易形成爆炸性物质。爆炸极限在2% ~ 10%左右,爆炸下限低,爆炸威力巨大。轻微的泄露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此外,液化石油气的闪点为-74%,着火点低,自燃温度为426 ~ 537,点火能量小,最低仅为0.2 ~ 0.3 MJ。液化气在运输、运输、充装过程中会产生静电,特别是泄漏时,带压高速喷射,会产生很高的静电势,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上述特征表明,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另外,液化气有麻醉作用,泄漏时在空气中的毒性类似于汽油蒸气或甲烷。浓度较小时(如1%左右),人能闻到气味,确实如此

因此,液化气系统应确保严密的泄漏和良好的室内通风。液化气沸点范围低,蒸发潜热大,气化时需要吸收大量的热量。通常,它在压力下以液体的形式储存在密封的容器中。一旦设备、管道、容器发生泄漏,液体喷出,会吸收周围环境中遇到的物体的热量,在低温下造成结霜。如果喷在人体上,由于吸热快,容易造成冻伤。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冻伤等特性,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当液化石油气达到一定量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制定火灾、爆炸、中毒、冻伤等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的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将是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验收的条件之一。其目的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突发重大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一)制定预案的目的是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生产的原则。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环境因素、人为原因,或者人们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认识有限,事故发生的概率仍然较大,特别是重大工业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当事故不可避免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抵御事故蔓延和减轻灾害后果的唯一有效措施。因此,如果在事故灾难发生前就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周密的救援预案,并组织和训练一支精干的救援队伍和装备精良的应急救援设施,在灾难发生的关键时刻,能够及时地按照预定的预案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就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效地控制事故,在灾难发生后系统得到恢复和处理, 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活动包括减灾、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的步骤和环节。只有建立一个科学、有效、运转良好的体系,才能把各种灾害和应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联系起来、组织起来,实现有效控制事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尽快恢复重建三大目标。综上所述,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1)采取预防措施,将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的重大或连锁事故;(2)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量减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影响;(3)尽快恢复生产和正常生活。(二)制定安全生产预案的原则是“一人一机一环境”系统相互协调,保持最佳“秩序”的状态。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控制两个方面组成。[page]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应急救援方案。从事故预防的角度看,事故预防应由技术对策和管理对策组成:(1)采取技术措施,使“机-环境”系统具有保证安全状态的能力;(2)协调关系

采取措施,万一出事,只能是局部的,不会扩散。“提高系统安全能力”和“将事故控制在局部”是事故预防的两个重点。2.事故发生后从损失控制的角度制定应急预案。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提前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状态和后果,制定救援措施。一旦出现异常情况:(1)能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实施救援;(2)最大限度避免突发重大事故;(3)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4)同时能及时恢复生产。值得注意的是,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演练,以便发生事故时能快速反应,投入救援。“及时抢救和治疗”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事故损失控制的两个关键点。综上所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三、国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概述。发达国家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已有多年,现已形成一套标准化的做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应急救援成为工业发达国家维持国家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例如,美国、日本和欧盟的一些国家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包括应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应急队伍、资源保护和公民知情权等,并逐步向建立标准化应急管理体系发展(SEMS),使整个应急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早在1968年,美国就制定了国家石油和有害物质污染计划,并得到广泛应用。其基本内容包括事故报警、泄漏和污染清理、应急指挥部的建立、国家和地区反应小组的组成。(1)国家应急小组由美国环保局(EPA)和美国海岸警卫队领导,代表来自16个联邦机构。主要负责:信息发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训练。国家应急小组不直接参与现场应急。(2)区域应急小组根据当地地理区域将应急区域划分为13个区域,每个区域有一个区域应急小组,主要负责区域:应急响应;策划;培训:各部门的协调等。在发生化学事故时,16个联邦机构,包括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国防部(DOD)、能源部(DOE)、原子能管理委员会(NUC。REG.COMM)、农业部(DOA)和商务部(DOC),根据应急需要共同参与事故救援工作。CHEMTREC是美国化学品制造商协会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中心,主要负责运输过程中化学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咨询和现场救援人员的技术培训。NRC和CANUTEC分别是美国国家化学事故应急中心和加拿大危险品运输应急中心,主要提供24小时信息咨询。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应急工作采取的是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社会救援力量和国家救援力量并存的措施。由于制度不尽人意,在紧急情况下很难统一协调这些救援力量,极大地限制了国家应对危机的能力。1979年后,美国通过立法统一了全国100多个联邦应急机构的职能,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接管了联邦保险局、国家火灾预防与控制局、国家气象服务组织和联邦灾害管理局的部分工作。联邦应急管理局是一个直接向总统负责的独立组织。有一个国家应急小组,由16个与紧急救援相关的联邦机构组成,实施紧急救援工作。联邦和州紧急救援委员会

随着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频繁发生的重大化学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1986年3月,联合国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问题,并于1988年12月在法国巴黎召开会议,通过相应文件推动世界各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 (Hazwopeb) (29 CFR 1910.120)要求,当容器中的危险品发生泄漏时,必须做出应急响应,无论泄漏来自工厂内部还是外部。OSHA要求现场负责人应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如毒性、挥发性、易燃性、爆炸性和腐蚀性等。)、泄漏的环境(如数量、有限空间、通风和气候等。)和现场附近任何可利用的因素(如防护装置、报警装置、工程控制措施等。).1982年,欧共体颁布了(工业活动重大危险源法)(SEVESO法案),并于1996年进行了修订。该法案要求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政策和安全管理系统。高危设施的特殊要求是制定应急预案。企业要做到以下两点:(1)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内容有:潜在事故的规模和特点。(2)应急计划和对外联络;报警和通讯程序;(4)关键人员的任命,包括事故现场管理和控制人员;建立应急控制中心;场馆内的主要活动;场馆外主要活动。(2)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供主管部门制定场外应急预案(场外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组织;通信系统的建立;特种设备信息;专家信息源;志愿组织;化学信息;气象信息;现场人员的安排。俄罗斯1994年成立联邦紧急事务部,负责整个联邦紧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直接向总统负责。有人口与国土保护部、防灾部、陆军部、国际合作部、辐射与救灾部、科技管理部等。同时,还有俄罗斯联邦森林消防机构委员会、俄罗斯联邦洪水救援季度委员会、海洋和河流流域水下救灾协调委员会、俄罗斯联邦救援许可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中心城市,有莫斯科、圣彼得堡等9个地区中心,负责89个州的救灾活动。每个地区和州都有一个指挥和控制中心。总部往往设在有化工厂的城镇,下辖80个中央搜查队,由200人左右的队员组成。联邦紧急事务部及其下属的应急指挥机构和救援队在应对突发事件、各种灾害和社会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与国防部、外交部并列的重要国家部门。[page]经过多年努力,工业化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应急救援体系,包括建立了国家统一指挥下的应急救援协调机构,拥有精良的应急救援装备、充足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国外应急救援体系的发展过程不仅有先进的经验可以借鉴,而且有以下的教训可以借鉴: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必须有坚实的法律保障;(2)应急救援指挥应遵循国家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基本原则;(3)国家应大幅度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4)中央和地方政府应确保应急救援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地位;(5)国家应急体系管理日益规范化和国际化;(六)主要依据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国是联合国指定的开展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试点国家之一,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在化工建设初期,我国就已经开始了化工事故的救援工作,各大化工企业相继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所,随后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化工职业病防治所。但是,我国尚未建立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救援力量分散,远不能满足化学事故快速反应的要求。目前,上海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现已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1991年7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上海市政府令第3号),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地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1997年12月14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订重新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此外,中国的大型石化企业,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等,都建立了自己的有针对性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拥有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1.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简介(一)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优先、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上海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由人防牵头,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邮电、气象、医药、物资等部门参与。(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责任和义务,确定各部门在救援中的任务和工作内容,明确上海市化学事故报警电话(119)。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已推广至各行各业。目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从化工行业扩展到其他各行各业,从化学事故的对策扩展到许多灾害的预防和救援。涉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灾害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工伤事故和自然灾害。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公共场所和重点设施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1)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生产的企业,如石油化工、油库、煤矿、烟花爆竹、小火制药厂等。(2)公共场所,如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等。(3)飞机、火车、客车、客船等关键设施。3.中国建立的应急救援队伍多年来,中国在消防、地震、洪水、核事故、森林火灾、海上搜救、矿山、化工等领域逐步建立了——个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1)随着公安消防部队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化学产品种类越来越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装置也逐渐大型化,导致化学灾害事故数量不断增加,危害程度不断加深。为了有效控制化学事故,根据国家的要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

据统计,全国消防部队每年出动6000余次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部队1986年,中国建立了以国防科工委为牵头单位,国务院设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国家、地方、核电站三级核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核电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核事故应急委员会,核电厂运营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国家、地方和地方各级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同年,军队参加国家核事故应急体系,建立了由总部、军区、省军区(集团军)组成的军队核救援领导管理体系,负责统筹协调重大核事故救援指挥。与此同时,军队也从1986年开始参与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但其化学救援的组织指挥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核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基本上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的骨干,坚持“地方为主,军队积极配合”的原则。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由防化部队牵头,应急响应由作战部门指挥。其他部门根据职责承担相应的救援任务。防化部队作为一支专业的化学救援力量,多次参加地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及其附近地区基本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防化处(分队),是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为了在发生多人伤亡事故时能及时施救,减少人员伤亡,原化学工业部于1994年制定并颁布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杜华发[1994]597号),1996年原化学工业部、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通知)(杜华发[1994]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了有关部门的职能,为继续做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经贸委对体制进行了调整,将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国家经贸委领导。办公室设在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重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联络工作。该系统建立了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并在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建立了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负责重特大化学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其中,国家经贸委青岛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设在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NRCC)。NRCC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下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化学灾害防治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服务。1998年1月1日,NRCC按国际级应急咨询模式开通了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服务电话(0532-3889090),可为化学事故应急处理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经过几年的运作和与AICM的合作,其响应服务体系已逐步得到优化和接受

海上搜救的专业救助力量是我国三大救助局,即北海、东海、南海。三个救助局分别负责北部海区和黑龙江干线、东部海区和长汀干线、南部海区和珠江口的海上救助工作,实行全天候待命制度。有一个救援基地。救助局的一切业务费用由国家负担。(5)国家中毒控制中心为减轻化学事故的危害,减少化学中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中国卫生部于1999年4月23日成立了国家中毒控制中心。该中心依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利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技术、设备和人员优势,以及多年积累的中毒控制经验和国内外联系网络,在各学科专家的支持下,为全国提供相关中毒救援服务。中毒控制中心承担中毒信息服务、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救援、毒物鉴定检测;化学品安全卫生管理和毒物控制策略研究;职业病(中毒)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促进我国中毒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构建全国中毒控制网络。全年365天24小时提供电话热线服务,提供商品成分、物质毒性数据、现场救援和临床救治建议、中毒防治知识等信息,进行中毒救治。传真、电子邮件、网页等。也是重要的服务手段。(6)企业专职消防队根据我国(消防法)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我国大多数大中型化工企业都有自己的专职消防队,尤其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洋石油。他们拥有一大批装备精良、具有专业化学事故应急技能的专职队伍,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全国约有11万个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主要负责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受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二)中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最新进展。签署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一级服务协议。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NRCC)和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AICM)于2002年7月15日在京举行了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一级服务协议签字仪式。AiCM是1988年由几家有共同利益的化学公司自发组成的组织,现在有45家成员公司,多为大型跨国公司。AICM会议的核心是推动“责任与关怀”的政策,目的是改善化学晶体行业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并将尽力在整个行业倡导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行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化学工业及其相关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生产能力、储存能力和运输能力大幅提高,使用的化学品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近年来,世界著名的大型跨国公司也纷纷进入中国,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的化工产能。化学工业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和好处,但也可能带来危险。化学事故的发生有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因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刘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近年来,NRCC致力于国家化学晶体注册的准备工作,并在全国率先提供化学事故24小时紧急咨询服务,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随着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进一步加强,NRCC将在企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目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已经成立,并强调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之一是研究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国家将在两年内分三步走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第一步,半年内成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等国家应急救援组织;第二步,一年内成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公共安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第三步,建立区域救援队和各级地方应急救援机构。3.起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单位编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于2003年组织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从业人员)(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三)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情况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行业特大型骨干企业之一,在国内企业中具有代表性。其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如下:石化企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线路广等特点。中石化集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员、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原则,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具有完善的化学事故应急机制。在重视各类事故预防工作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目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域消防联防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关于编制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及企业制定的每套生产装置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消防预案构成了中国石化集团的应急救援体系。1.中国石化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目前,中国石化集团已正式制定并运行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文件:中国石化安监函[2003]11号《关于报送中国石化集团股份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草案)的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于2003年6月4日发布;2003年12月19日,中国石化安监[2003]83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集团股份公司区域防火联防方案)的通知》;中国石化集团2003年1月22日发布的中国石化安[2003]35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集团股份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国石化安油函[2004]12号《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age](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会议纪要的函》的有关要求,2003年上半年制定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分为总则、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工作准备、应急响应及行动、附则及附件六个部分,明确了预案的组织原则、协调原则、启动条件、各部门职责、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及行动程序、通讯联络方式等。(2)(区域防火联防方案)由于当地消防力量一般以扑救民用火灾为主,针对石化火灾的特殊性,石化企业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大型泡沫消防车。为充分发挥中国石化集团直属企业大型消防车特别是进口消防车的灭火能力,加强相邻企业之间的灭火联防能力,早在1995年,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就制定了(区域灭火联防预案)。该方案将中国石化所属企业按照400公里左右的距离划分为若干个联防组,确定领导单位、联防责任、启动程序和联防方式、可增援车辆、增援行驶路线,确保企业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能够及时快速增援。1999年,根据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企业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了修订,将中国石化集团新规划的油田企业和省市石油公司的大型油库也纳入联防网络。2003年,中石化集团安全环保局根据几个企业指定人员到中石化集团以及企业消防车辆发生变化的情况,再次修订了方案。根据该预案,联防分队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实际驾驶熟悉路况和水源,在联防组内部共享灭火预案、灭火药剂、大型主战车辆等资源。(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996年,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开始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999年,根据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企业重组的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了修订。2003年初,中国石化集团安全环保局根据国家和中国地震局的要求,以及中国石化集团重组上市和总部管理体制的确定,修订颁布。(4)(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各项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风险能力”的要求和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吸取“2003年12月23日”井喷事故的教训,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结合油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中石化集团安全环保局决定在上游企业全面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编制范围:钻井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含硫化氢油气井钻井井喷失控应急预案、海上生产台风预警预案、防洪应急预案、企业确定存在潜在重大危险事件的应急预案。2.企业应急救援工作油田企业制定了防洪、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防火防爆等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对油田企业的应急处理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执行。针对含硫化氢油气田的开采,南方公司、西南公司、西北公司分别与当地政府制定了企业与土地联防应急救援预案。胜利油田还成立了专门的海上应急救援中心。每套产品

2004年,将在川东和南疆建立两支硫化氢中毒应急救援队。3.中国石化应急救援体系(一)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按照目前的管理模式,中国石化应急救援体系中的组织体系是由J ~ _ 55000运行的。中国石化及所属企业虽然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部分,但在应急救援中坚持一企一建制,不按管理体制分为上市和非上市,避免事故状态下多头指挥,减少管理层级,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充分发挥集中指挥、统一调度、资源共享的优势。同时,要求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中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注意与本地区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相协调。(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分类和分布。中国石化集团所属企业消防队过去多年沿袭习惯,专门从事灭火灭火任务,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从2003年开始,集团公司要求企业消防队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由单纯的灭火向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和反恐活动转变。消防队内设防气站,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抢救。截至2004年初,中国石化集团共有专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60支,人员12015人,其中防气站专职人员321人,海上救援专职人员126人。(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标准目前中石化集团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明确的人员配备标准。主要原因是生产装置的性质、规模、水平和外围保障能力差异较大,很难用一个或几个标准来界定。目前装备基本能满足多次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大规模、区域性灾害(如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救援工作尚未遇到。(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目前,中石化集团消防支队拥有消防车辆约1000辆,其中进口消防车135辆。主要车型有:泡沫车、干粉车、组合车、起重车、指挥车、药品车、灯塔、应急车、防毒车。企业防气站陆续配备了防气专用救援车,确保防气人员和设备能及时到达现场。同时,大部分消防队都配备了救援工具,在作业方面基本可以满足要求。(四)我国应急救援工作的差距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我国事故频发、人员伤亡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应急救援不力,应急体系不健全,救援能力和整体综合协调能力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近年来的一些重大救援活动。如1998年3月5日,Xi安燃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处400m3、处储存170吨液化气的球罐根部发生泄漏,仅用80床棉被紧急堵漏。由于缺乏相应的堵漏工具,事故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接连发生4起爆炸,方圆3公里范围内的民众被疏散,5公里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7名消防战士和5名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死亡,32人受伤。[page]2000年10月24日凌晨,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发生一起氰化钠槽罐车坠入20米深山谷的恶性事件。一枚10.7 t的剧药氰化钠(5mg可致死)被释放入河。事故当天,水中氰化钠超标310倍。由于部门职责不清,预警机制不完善,通知不及时

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在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灾害特点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应急体系。在指挥协调方面,这些应急救援力量基本局限于各自领域,相互协调、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由于应急力量分散,目前还缺乏应急力量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统一协调机制。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涉及多种灾害或跨地区、跨行业、跨国事故时,仅依靠某一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往往十分有限;而临时组织起来的应急救援力量往往存在职责不清、机制不畅、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难以协同作战,发挥整体救援能力。2.应急管理薄弱,应急反应缓慢。我国大部分地方和部门对应急工作没有明确的统一管理机构,整个应急救援体系缺乏统一的规划、监督和指导,导致各部门应急救援体系碎片化,必然导致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以及资源配置的浪费。然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面对众多孤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在资金、人员以及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管理等方面都无所适从。即使建立了一些应急救援组织,也缺乏对应急队伍建设、救援装备配置和维护、应急机制的有效管理,没有建立完善的应急信息网络管理和有效的技术支持系统。此外,他们缺乏定期的应急演习,训练有素的专业标准人员和合格的志愿者,导致应急反应缓慢,系统的应急能力低下。3.应急设备数量不足,技术落后,救援能力差。我国应急救援装备存在数量不足、技术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即使是非常完善的公安消防系统,相当一部分城市的应急设备和器材都很短缺,更不用说针对性强、用途特殊的先进救援装备了。在我国矿山和化工事故的应急救援中,企业的救援队和消防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企业应急队伍建设普遍缺乏重视和经费,应急装备和消防系统装备数量不足,缺乏有效维护。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工程救援手段原始落后,难以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应急救援能力。4.紧急状态的法律基础不完善。我国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共有126部,其中法律35部,行政法规36部,部门规章55部。此外,还有111个相关文件,构成了我国紧急状态的法律基础。但由于缺乏上位法,我国现行宪法仅规定了戒严、动员和战争状态的原则,而缺乏对重大安全事故、地震、洪水、瘟疫等突发事件引发的突发事件的规定。由于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共性问题缺乏统一的应急立法和统一的规定,导致政府和社会成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不清,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的程序不清,各项应急措施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对重大事故的及时有效应对。一些应急制度由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定,不够规范有效,相互之间缺乏衔接,甚至有矛盾,不利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5.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难以有序开展应急。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一些企业也制定了一些应急救援预案。这些预案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生命财产损失,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中国应急管理的一个普遍问题是缺乏必要的实际应急演练。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基本组成设计(一)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基本组成设计一个科学完善的应急系统和规范的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应急救援的原则应坚持“安全第一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以预防为主的应急措施;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优先、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基础,完善工作体系,构建职责明确、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快速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2.组织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地方政府负责处置的精神,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设置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企业五级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范围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工作。该体系依托各级行政区域政府部门设置的组织体系,体系完整,可逐级实施领导管理,覆盖全国,职责明确,适应多种化学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强,以地方救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县级以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由地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国防科工委、环保、卫生、交通、财政、邮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内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组织制定本辖区内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规章制度;(3)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指导和协调本地区重大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故范围和危害程度,可采取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两种基本形式。即:(1)事故单位自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单位内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单位负责人组织救援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单位负责人立即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等部门报告。(2)社会救助。(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责任和义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指挥和领导工作。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职责的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和推诿。[page] 3。技术支持系统(1)信息技术支持系统。危险化学品登记网络

完善国内消防特勤队伍建设,购置先进的消防车辆、探测设备、防护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善现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购置先进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车辆、急救设备、防护设备和通讯设备;充分发挥总参防化部队的作用,完善防化装备,增强应急力量。(3)专家数据库系统。根据地域分布,聘请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各类专家进行定期评估和资质认证,确保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必要时,就近的专家可前往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4.应急预案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辖区内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各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5.培训机制建设为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管理人员和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定期专业培训,为普通群众和在校学生提供应急知识培训。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训教材。6.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是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条例。通过该规定的制定,建立了一套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资金管理机制,规定了各方的职责,能够有效、快速地处理事故,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二)中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构想中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构想见图10-1。从行政级别来说,该计划可分为国家、省、地、县和企业五个级别。除非出现涉及全国的危急处置情况或特别重大的事故或灾害,否则国家预案一般是以宏观管理和场外应急指挥为主的综合性预案。省级计划一般和国家计划差不多。市级预案和县级预案是整个预案体系的核心部分,既要包括场外应急指挥,也要包括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还要包括应急响应程序和标准化操作程序。所有应急救援活动的职责、功能和目标都应清晰准确,每一个重要的程序或活动都必须经过实际的现场演练和评审。企业级预案多为现场预案的一种,以现场应急指挥为主。它强调具体的应急救援对象和应急活动的实用性。企业应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企业事故应急网络应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网络联网。六、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组成。应急救援系统的组成包括以下五个运行中心:1 .应急运行中心——协调应急组织各机构的行动和关系;2.事故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人员调度和资源有效利用;3.支援支援中心——为后方提供应急物资资源和人员支援;4.媒体中心——处理媒体报道、采访和新闻发布会;5.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与信息服务。各中心要不断调整运行状态,协调关系,形成有机整体,使系统能够快速高效地开展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二)制定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应急救援体系的正常运行,必须提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以指导应急准备、训练和演习,乃至快速高效的应急行动。首先建立一个计划组织,然后制定一个应急计划

其中,应急预案的具体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和特殊险情应急程序。(1)准备程序——是整个应急计划的第一部分,主要讨论针对事故的应急行动需要采取的应急准备。准备程序可以指导应急准备,包括以下子程序:现有预案评审程序、明确应急责任程序、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评估程序、培训程序和培训演练程序。(2)基本应急程序——主要论述任何事故应急所必需的基本应急行动,以保证应急行动的连续性,为事故指挥员和应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现场应急指导,保证应急行动的及时有效。包括以下一系列子程序:报警程序、通信程序、疏散程序、交通控制程序和恢复程序。(3)特殊危险应急程序——是主要针对特定事故和特殊条件下的事故应急的指导性程序。其具体的程序内容取决于不同的事故情况,通常除基本应急程序的行动内容外,还应包括特殊事故的特殊应急行动内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泄漏在工业事故中经常发生,泄漏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因此,有必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火灾制定专门的应急程序。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程序应详细描述应急小组成员在控制危险物品泄漏时需要采取的具体行动,并指明区别于其他事故的特殊应急步骤。建立事故指挥中心的注意事项应在程序中明确规定:a .设在通风良好的区域;乙.根据风向确定安全距离;c .以良好的视野观察事故;有足够的空间进行紧急操作。事故指挥员以本程序作为现场应急的指导,除了按照基本应急程序部署必要的应急行动外,更应注意处理危险品泄漏事故的特殊性。例如,在事故应急行动开始时,应首先收集以下信息:a .正在泄漏的化学品类型;b .泄漏源

  除此之外,程序中还应注明在应急过程中需要实施的人员防护,以免应急队员因过度暴露而受到伤害。

  ②火灾应急程序

  火灾是最常见也是最易发生的事故之一,如果不能对其实施有效应急以控制火势蔓延,那么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事故损失,酿成灾祸悲剧,所以在拥有了基本应急程序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事故的特点制定特定应急程序,重点突出在应急行动中的灭火要点,该特别注意和回避的事项,使应急行动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提高行动的效率。

  程序应详细说明各应急组织和应急队员的灭火能力、任务和各自的局限性,说明事故指挥者、安全人员及其他应急者的个人责任等。程序将有助于制定行动计划、决定是否需要额外援助、指导事故指挥者收集有用信息等等。

  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所以,应针对化学品的不同类别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三)应急训练和演习

  训练和演习可以看作制定计划的一部分或继续,它是通过培训,把应急计划加以验证和完善,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计划得以实施和贯彻。

  通过应急训练和演习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测试计划和程序的充分程度;(2)测试紧急装置、设备及物质资源供应;(3)提高现场内、外的应急部门的协调;(4)判别和改正计划的缺陷;(5)关注和提高公众意识。

  (四)应急救援行动

  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发生了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泄漏等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营救与疏散、减缓与控制、清除与净化等一系列的行动都是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行动需要人力资源、物质与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的支持和保障。

  首要的应急行动是确定现场对策,即应急行动方案:(1)现场初始评估;(2)危险物质的探察;(3)建立现场工作区域;(4)确定重点保护区域;(5)行动的优先原则;(6)增援梯队。

  (五)现场的清除与净化

  对现场中受到暴露污染的雇员和应急队员必须进行清洁净化,例如对化学品及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清洁净化。净化的方法主要是稀释、处理、物理去除、中和、吸附和隔离。

  当受伤害时医疗前的净化、分类及处理要特殊考虑。

  设备的清除也是应急行动的一个环节,一般是在事故发生后被污染的仪器和设备要进行清除、清理。

  (六)系统的恢复和善后处理

  在应急阶段结束后必须对系统进行恢复,而且尽快恢复是最重要的。恢复活动主要是:

  (1)现场警戒和安全;(2)清除;(3)对雇员提供帮助;(4)对破坏损失的估计;(5)保险和索赔;(6)事故调查、数据的记录和搜集;(7)公共关系。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编写要求和编写提纲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外部预案和内部预案两部分构成。也就是欧洲共同体SEVESO法令中所指的企业内的应急预案(场内应急计划)和企业外应急预案(场外应急计划)。

  1.外部预案

  外部预案,由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政府对所辖区域内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生产的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都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外部预案与内部预案相互补充,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更需要外部应急救助。

  外部预案内容包括:(1)组织系统。指挥机构、应急协调入(姓名、电话)、应急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急救援程序等。(2)应急通讯。通讯中心、求救信号、电话或呼叫通讯网、求救组织系统等。(3)专业救援设施。救火车、救护车、提升设备、推土机等。(4)专业和志愿救援组织。专业救援组织为消防队,志愿救援组织为义务消防员或相关经过培训的人员。(5)化学救援中心。提供化学事故救援、化学物质信息库、化学事故技术咨询等。(6)气象与地理信息。收集事故当日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水文和地理资料等。(7)预案评审。收集同类事故、救援训练和演习、检查和评价预案落实状况、检查本地区外部预案与内部预案的接口、调整外部预案等。

  2.内部预案

  内部预案由企业制定,内部预案包含总体预案和各危险单元预案。

  内部预案的内容包括:组织落实、制定责任制、确定危险目标、警报及信号系统、预防事故的措施、紧急状态下抢险救援的实施办法、救援器材设备贮备、人员疏散等。

  (二)预案的编写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包括: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的规定、抢险救援技术保障等。编写或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具体描述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的措施,其基本要求是:(1)具体描述可能的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及其后果;(2)确定应急期间负责人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期间的职责;(3)确定应急期间起特殊作用人员(例如:消防员、急救人员、毒物泄漏处置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4)规定疏散程序;(5)明确危险物料的识别和位置及其处置的应急措施;(6)建立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消防部门、医院等);(?)定期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保险机构及相邻企业的交流;(8)做好重要记录和设备等保护(如装置布置图、危险物质数据、联络电话号码等)。

  对各危险场所要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重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评估或评价,针对辨识、评估或评价结果制定预案,这是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和出发点。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预测发生重大事故的状态和损失程度以及对周边地区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三)预案的编写提纲

  1997年7月29日,原化学工业部发出了(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化学危险源管理的通知)(化督发[1997]459号)提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对编写提纲作了具体要求:(1)企业的基本情况;(2)危险目标的数量及分布图;(3)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4)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5)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和训练;(6)预防事故的措施;(7)事故的处置;(8)工程抢险抢修;(9)现场医疗救护;(10)紧急安全疏散;(11)社会支援等。

  此提纲虽然是针对化学工业提出的,但其预防和救援的程序也可以适用于其他行业。此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3年已发布,待其正式稿颁布后,应按其要求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page]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因此,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作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验收的条件之一安全验收评价应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对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检查预案程序,第二层次是检查预案内容,第三层次是检查与预案配套的制度和方法。

  (一)检查预案程序

  1.危险源确定程序

  (1)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物品、系统、生产过程、设施或能量(电、磁、射线等)。(2)对危险辨识找出的因素进行分析:①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人的伤害、物的损失、环境的破坏);②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3)将危险分出层次,找出最危险的关键单元(少数)。(4)确定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5)对属于“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度高的单元,进行“事故严重度评价”。(6)确定危险源(按危险性的大小依次排为1号危险源、2号危险源、3号危险源等)。

  2.事故预防程序

  遵循事故预防PDCA循环的基本过程,即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置(Action)。具体程序为:(1)通过安全检查掌握“危险源”的现状;(2)分析产生危险原因;(3)拟订控制危险的对策;(4)对策的实施;(5)实施效果的确认;(6)保持效果并将其标准化,防止反复;(7)持续改进,提高安全水平。

  3.应急救援程序

  要求根据危险源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每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方案,不能遗漏。当发生事故时,每个职工都应知道各种紧急状态下,每一步“做什么”和“怎么做”。这就需要通过演习来打通救援程序。

  大型企业的“应急救援程序”应该将“单元(车间)应急救援程序”汇编在内,不能出现盲点。应急救援程序包括:(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程序;(2)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的程序及通讯网络;(3)抢险救灾程序(救援行动方案);(4)工程抢险抢修程序;

  (5)现场医疗救护及伤员转送程序;(6)人员紧急疏散程序;(7)事故处理程序图;(8)事故上报程序。

  (二)检查预案内容

  主要检查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程序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遗漏,二是这些内容是否正确。重点掌握以下原则:

  1.组织方案检查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和指导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以主要领导和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共同组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负责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救援指挥和组织实施救援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本单位使用的原材料和生产产品的不同,按照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辐射、防中毒等成立各个救助分队,各分队可以专业和非专业相结合。各分队要明确组织形式,对人员进行实施应急救援措施的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处理重大事故所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救助器材,形成一支实施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建立主要是建立联系网络。重大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指挥机构和各救援分队的联系要畅通,能够及时对具体实施应急措施进行指挥和调度;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以及事故应急救援

  抢救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本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源的状态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取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2.建立责任制

  责任制主要是指挥系统和抢险分队责任制的建立。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保证信息畅通,报警及警告信号明确有效,实施救援队伍分工明确,指挥救援程序落实,必备的救援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救援人员应具备安全技术素质及保证技术培训质量等。

  3.报警及信息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可依据本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重大事故发生的报警信号系统。当发生重大事故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方法及时报告和报警。报告或报警的方式可以用声响或标志等形式,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和醒目。

  4.重大危险源的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对那些确认属于重大危险源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附则中,对“重大危险源”作出了明确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其中,“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确认可依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进行。该标准用四张表格列出了26种爆炸性物质、34种易燃物质、21种活性化学物质和61种有毒物质在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临界量。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即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标准规定生产场所或储存区的临界量时,该单元就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时,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应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l,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储存区的临界量,tO

  各个行业也可按照国内行业部门推荐的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计估,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国家标准未涉及的,也可参照国外的一些规定来确认。

  欧共体在1982年6月颁布的(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ECDirective 82/501,简称(塞韦索法令))中列出了180种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其中重点控制危害物质19种。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OECDCouncilAct(88)84中列出了20种重点控制危害物质。1976年英国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简称:ACMH)建议的重大危险源等标准。此外,还可参考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国的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page]

  5.紧急状态下抢险救援的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将事故基本情况进行报告,发出事故警报或信号。事故指挥系统要立即采取措施,启动事故专家系统,输入事故现场数据信息,对事故救援提供可行性方案,组织和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进行抢险或救援。如紧急疏散,在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已实施了应急抢救措施,但对事故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而且极有可能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时,为了避免造成更多的人员伤害,应在积极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疏散当地周围居民、封闭道路、控制流动人员进入等。

  (三)检查预案配套的制度和方法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必须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与之配套的制度、程序和处理方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生产工艺操作法)必须以操作安全为本,内容应包括紧急状态下操作程序和方法。对“危险源”应配套“工程抢险抢修”的程序和方法。

  此外, 日常还要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全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h值班制度,夜间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