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根据(行)
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412号
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
复习。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批准。
监控释放。
第三条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者
受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者公民代理保健食品广告。
与人打交道。
第四条申请发布国产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人提出。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发布进口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应当由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办事处提出。
企业委托的组织或者机构应当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食品)药品。
管理部门提出。
第五条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二)与公布内容一致的样品(样本、磁带)和电子文档;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和广告代理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文件副本;有委托关系的,应提交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包装;
(七)保健食品广告有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印刷本;
(八)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相关文件;
(九)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声明。
提交本条副本时,应当有申请人的签名和盖章。
第六条保健食品广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省、自治区。
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七条不受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的广告申请。
原因。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已取消的保健功能进行了清理整顿,该功能的产品广告申请不予批准。
接受。
第八条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和内容,
适宜人群和食用量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以内容为准,不得随意更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不得出现保健食品广告。
栏目情况和内容:
(一)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含有使用该产品可以获得健康的声明;
(三)夸大或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疾病,或轻易描述某种疾病。
它造成的身体伤害使公众
(八)含有与药物相混淆的词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效果,或者借助
宣传某些成分的功能,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
(九)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相比较,贬低其他产品;
(十)利用封建迷信宣传保健食品的;
(十一)声称产品是家庭秘方的;
(十二)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等内容的;
(十三)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性”等承诺的;
(十四)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法律等绝对化用语和表述;
(十五)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是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疾病所必需的;
(十六)具有有效率、治愈率、评价、奖励等综合评价内容;
(十七)直接或间接鼓励任意、过度使用保健食品的。
第九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
第十条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页码]。
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签、保健食品不适合人群。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广告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
保健食品标签和建议词必须经常出现在电视广告中。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广告内容,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关于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
对审查通过的保健食品广告申请,发给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同时保证申请。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抄送同级广告监督机关备案。
对审查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广告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审查意见,说明理由
理由,并告知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批准。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报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
局认为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责令原审查批准的省、自治区。
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一年。
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发布广告的,应当按照
本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发布。
第十五条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需要改变其内容的,应向原审查批准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
广告主应当立即变更保健食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等广告审查依据。
停止发布,并向原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新评论。
第十六条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审查批准的省、自
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转回审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局认为国家食品安
第十九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处理的规定。
第二十条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第
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或
撤销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应当报送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抄送其。
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查,并同时向社会公布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有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的,
应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
在广告审查批准场所以外擅自发布已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广告宣传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非法保健食品
广告处理的通知),原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
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违法保险。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制度,定期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局定期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总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抄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
不依法履行检查职责的,由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
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过程中,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page]给予赔偿
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六条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为“石(X1)号”。其中“x”
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X1”代表视觉、声音和文字X2”由十位数组成。
组成,前六位代表审查年份,后四位代表广告审批序号。










